.3.1高處作業時要穿軟底鞋。采取的安全措施如配備安全帽、安全帶、水平牽引繩、登高用具、圍欄等,經監護人員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4.3.2保證工作場所牢固、穩定,不松動、不擺動。不得在石棉瓦及玻璃鋼瓦的架空處行走;在屋面作業要有防止滑跌的措施。高空作業使用的平臺、吊籃門應鎖緊、欄桿應牢固可靠。
4.3.3不準在雨天、六級以上的強風及夜間沒有充足的照明情況下進行露天高處作業。
4.3.4 高處作業人員應配置專用工具帶(箱),禁止在高處拋扔工具和其他物體,必要時應搭設安全防護網。
4.4 帶電作業安全規定
4.4.1 作業時要戴好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作平臺、絕緣工具并確保其絕緣性能完好有效,并不得與周圍其他接觸。
4.4.2 遵守電氣作業安全規程的規定。
4.5 有中毒窒息危險的作業安全規定
4.5.1 進入不明安全狀況的有限空間(如:長期封閉的深坑、洞、地道、容器)作業前,事先應確認是否存在有害氣體或不明氣體,必要時進行空氣成份檢測。如檢測超出安全標準,應進行通風或空氣轉換,直至合格為止。
4.5.2 作業時,應保持通風良好,必要時,應戴好防毒面具、安全繩(帶)等保護用具。
4.5.3禁止單獨作業,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確定好聯絡方式,以便隨時了解作業人員工作情況,確保監護有效。
4.5.4 進行上述作業時,照明必須采用安全電壓。
4.6 禁火區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4.6.1 在公司禁止動火的場所(如涂裝作業場所、危險品倉庫及存儲點等),事先應向安環管理室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清理易燃和易爆品,對空氣進行檢測,確認符合安全標準,方可動火。
4.6.2 在公司禁火設施上(如密閉容器、壓力管道、輸油管道等),首先應切斷油、氣等可燃物來源,關閉閥門,插入盲板與周圍的設備設施隔斷,然后進行清洗、置換。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
4.6.3 在禁火區或禁火設施上動火,作業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保證通風良好;對帶壓設備設施動火,首先應進行卸壓。
4.7 大型物件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4.7.1 作業前應進行場地清理,保證作業時有足夠的空間,對起重設備、吊裝工具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完好和符合安全要求。
4.7.2作業區域應設置圍欄及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并派人員進行監護、警戒。
4.7.3 作業時,作業人員應遵守起重作業安全規程,并帶安全帽。
4.7.4吊裝作業如存在高處作業的情況,還應按4.3條要求落實高處作業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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