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確保檢測設備得到有效控制、測量和監控結果的有效性。
2 范圍
適用于對產品和過程進行測量和監控用的裝置、軟件等。
3 職責
3.1質檢部負責對檢測設備的選型、購置、檢定、校準和管理;
3.2質檢部負責對偏離檢定、校準狀態的檢測設備的追蹤處理;
3.3質檢部負責檢測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考核;
3.4 質檢部負責檢測設備的使用、維護和保養。
4程序
4.l 檢測設備的選用、采購及驗收
根據產品和工藝、過程要求,質檢部選擇適宜的檢測設備,按設施和工作環境控制要求對其組織采購及驗收。
4.2 檢測設備的初次檢定校準
4.2.1經驗收合格的檢測設備,由質檢部負責送國家計量部門校準檢定,合格后方能發放使用。對合格品應貼上表明其狀態標識;設備部負責對該設備編號,建立《檢測設備臺帳》,記錄設備的編號、名稱、規格型號、精度等級、生產廠家、檢定校準周期、檢定校準日期、放置地點等,并填寫《計量設備臺帳》;
4.2.2對于沒有國家標準的設備,編制校準規程,進行自校。
4.3 檢測設備的周期檢定校準
4.3.1每年十二月質檢科編制下年度《周期檢定計劃》,根據計劃執行周期校準,由質檢科負責聯系國家法定計量部門進行檢定校準或自校,并出具檢定校準證書;
4.3.2檢定校準合格的設備,由質檢科貼綠色《合格》標簽,并標明有效期;部分功能或量程檢定校準合格的,貼黃色《限用》標簽,標明限用的范圍;檢定校準不合格的,貼紅色《不合格》標簽,防止使用,修理后重新檢定校準;對不便粘貼標簽的設備,可將標簽貼在包裝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4? 檢測設備的使用、搬運、維護和貯存控制
4.4.l? 使用者應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或操作規程使用設備,確保設備的測量和監控能力與要求相一致,防止發生可能使檢定校準失效的調整,使用后要進行適當的維護和保養。
4.4.2? 在使用測量、監控設備前,應按規定檢查設備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檢定校準有效期內。
4.4.3 使用者在測量監控設備的搬運、維護和貯存過程中,要遵守使用說明書和操作規程的要求,防止其損壞或失效。
4.4.4 測量、監控設備檢定校準、修理、報廢等記錄在計量器具臺帳。
4.5 檢測設備偏離檢定校準狀態的控制
4.5.l 發現檢測設備偏離檢定校準狀態時,應停止檢測工作,及時報告。質檢部應追查使用該設備檢測的產品流向,評價以往檢測結果的有效性,確定需重新檢測的范圍并重新檢測,質檢部應組織對設備故障進行分析、維修并重新檢定校準,采取相應的糾正措施。
4.5.2 對無法修復的設備,經質檢部部長確認后,由總經理批準報廢或作相應處理。
4.6 檢測設備的環境要求
檢測設備的使用環境應符合相關技術文件的規定,由質檢部負責監督檢查。
4.7 對檢測人員要求
質檢部對測量、監控設備的使用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經考核合格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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