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公司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二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三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想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已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 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 檢驗(檢疫)證明‘
3、 銷售票據;向供貨商索取正式銷售發票或者索取由供貨商蓋章或簽名的銷售憑證,憑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銷貨日期。
4、 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 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 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7、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保存二年。
申請單位:
申請人:
申請時間: 年月日
食品廠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衛生防疫管理制度牌
村飲水安全運行管護制度
食品索證票制度
肯定列表制度
食品經營者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