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加強全廠通訊設備管理、維護工作,合理安全地使用通訊設備暢通無阻,更好地服務于生產。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全公司各部門車間。
1 管理內容與要求
3.1 設備科負責全廠通訊設備的管理工作,電儀車間負責全廠通訊設備的運行及安裝、調試、維護、檢修工作。
3.2 廠內電話
3.2.1 各單位因工作需要安裝電話,應提出書面申請,經設備科審核,主管經理批準。
3.2.2 生產車間新增電話,單機及材料費由生產車間負責,科室新增電話,單機及材料費由主管經理批準支出。
3.2.3 單機應指定地點安裝使用,因工作需要拆除或移裝電話,應提出申請,
設備科批準后,由電儀車間辦理。
3.2.4 跨部門移裝電話,需經設備科同意后方可移裝。
行。
3.3 電話服務
3.3.1 廠內電話服務分:國內直撥,市內電話,公司電話共分三類。
3.3.2 直撥電話
3.3.2.1有直撥電話機單位,應加強管理,制定管理辦法,話費不超過定額費用。
3.4.2.2安裝直撥電話的單位,嚴禁打各種特殊服務電話。
3.4.3 開通市內電話的范圍
3.4.3.1 副級以上辦公用電話。
3.4.3.2 設備部、供銷部、財務部和對外業務部門。
3.4.3.3 其它部室和車間的管理部門。
3.4.3.4 除以上規定外,因工作需要開通市內電話經主管經理批準方可開通,但要納入考核范圍。
3.4.3.5 單機增掛國內直撥功能,須經總經理批準。
3.5 電話單機管理
3.5.1 電話單機發生故障,可通過維修人員并做好記錄,維修人員未到現場,其他人員不得私自拆卸和修理。
3.5.2 電話單機維護、檢修、故障處理不過夜。
3.5.3 無法修復的電話單機,由維修人員鑒定損壞程度,報設備部審批,使用單位交舊到電儀車間后再領新電話單機,維修人員更換,費用由使用單位支出(舊電話機作為維修配件用)。
3.5.4 設備部負責確定電話單機型號、規格和生產廠家。
3.5.5 設備部負責確定電話單機采購計劃、領用審批,供應科負責采購發放。
3.5.6 程控總機的備品備件,電儀車間負責計劃,設備部負責采購。電話單機備品備件及材料,電儀車間負責計劃,供銷部負責采購。
3.6 無線電臺、對講機的管理
3.6.1 根據介休市無線電委員會和公司機動處管理規定,各單位購置無線電通訊設備(電臺、對講機等)必須報設備部,統一上報機動處向市無線電委員會申報,選型購置、定額。
3.6.2 建立電臺、對講機臺賬。
3.6.3 在規定的頻率、區域內使用對講機。
3.6.4 對已廢止和停用的無線電設備,報設備部并報公司機動處申請廢止。
3.6.5 設備部負責每年無線電設備的年檢。
3.7 外單位安裝電話號:
3.7.1 外單位安裝電話,應提出書面申請,經設備部審核,報主管經理批準。
3.7.2 初裝費按有關規定執行。
3.8 電話費定額標準執行目標成本規定。
3.8.1經濟獨立核算單位,電話費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核收。
4 考核標準
4.1嚴格按3.1之規定,拆除電話扣責任單位10分。
4.2違反3.2規定,拆除電話扣責任單位10分。
4.3違反3.4.2發生多少扣除多少。
4.4違反3.4.3、3.5之規定,扣除責任單位10分。
4.5嚴格按3.7之規定作好各項工作,違者扣除5分。
4.6嚴格執行3.8之規定,違者扣除責任單位5分。
4.7超出定額標準如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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