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評價單元得分率有一單元小于70%。
??????? 第六章 程序與管理
??????? 第十八條 發電廠自查自評自改
??????? (一) 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健全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組織領導機構,負責組織開展本企業貯灰場安全現狀自查自評工作;
??????? ?。ǘ?組織本單位相關部門與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落實責任,按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單元所規定內容,對照標準,逐項查找、分析辨識存在的危險因素或生產安全隱患,并認真做好記錄;
??????? ?。ㄈ? 對已查找出的危險因素或生產安全隱患,應逐項進行風險評價,確定不可承受的風險;并針對可能危及安全的危險因素或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對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應采取有效措施監控。
??????? 第十九條 發電廠安全評價申請
??????? ?。ㄒ唬?發電廠在完成自查自評自改工作的前提下,按本規定附件1《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申請書》內容、格式填報,提出安全評價申請;
??????? ?。ǘ?東北電監局主管部門接到企業報送的安全評價申請書后,十個工作日內予以受理。經審核符合安全評價條件,將與企業取得聯系、溝通相關安全評價事項;若不具備安全評價條件時,應及時以書面或其他形式告知發電廠并指導其按要求達到安全評價條件。
??????? 第二十條 安全現狀評價機構選擇
??????? ?。ㄒ唬?發電廠具備安全評價條件后,由企業自主選擇具備依法取得國家甲級安全評價資質證書,且在其業務許可范圍內的安全評價機構,協商安全評價有關事項;
??????? ?。ǘ?企業與安全評價機構應依法簽訂包括評價項目、雙方各自權利和義務、評價時限、收費標準、違約責任等條款的貯灰場安全評價合同;
??????? ?。ㄈ?企業選擇安全評價機構后,簽訂安全現狀評價合同前,應將選擇的安全現狀評價機構資質證書報送東北電監局審核、確認、同意后,方可簽訂合同。
??????? 第二十一條 現場安全評價
??????? (一) 貯灰場現場安全評價工作由安全評價機構按《東北區域燃煤發電廠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規定》要求,組織安全評價,發電廠相關部門和人員應給予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
??????? (二) 安全評價人員應廣泛深入實際,認真進行現場考察,查看地形地貌、人文地理、周邊環境、貯灰場運行情況、壩體及排水設施完好程度、貯灰場安全管理等,并提出貯灰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危險因素及應采取的具體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 ?。ㄈ┈F場安全評價工作應本著“客觀、真實、公正、全面、完整、準確”的原則,做到“查細、查全、查實” ,按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的編制要求,提交《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送審版。
??????? 第二十二條 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的評審
??????? (一)? 安全評價機構提出《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送審版后,由東北電監局及時組織召開評審會,進行《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評審;
??????? (二) 通過聽取匯報、現場檢查、討論等方式進行評審,提出對評價機構所作的評審結論意見,并形成“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評審會議紀要”;
??????? (三) 要求安全評價機構對發電廠貯灰場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全過程跟蹤及現場復查確認;
??????? (四) 發電廠上級主管部門負責人、發電廠主要負責人以及評價機構主要負責人應參加評審會;
??????? (五) 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履行,認真落實“會議紀要”相關事項,做好隱患整改與確認工作;
??????? (六) 《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評審不合格的,需進行修改補充;兩次評審不合格的,按評價程序,由發電廠重新選擇評價單位進行安全評價。
??????? 第二十三條 貯灰場未通過安全評價的情況處理
??????? (一) 《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評審合格,但安全等級為險情灰場、危急灰場的為未通過貯灰場安全評價的發電廠;
??????? ?。ǘ?未通過貯灰場安全評價的發電廠,應立即采取有效監控措施,及時消除危及發電廠或周圍環境的重大安全隱患;
??????? (三) 東北電監局及發電廠上級主管部門應動態監督發電廠及時整改,消除生產安全隱患;
??????? (四) 發電廠在完成隱患整改后,重新履行評價程序,提出復評申請。復評時只對“不符合”評價項目和存在危及發電廠或周圍環境的重大隱患整改項目進行安全評價;
??????? (五) 經評價組復評確認,發電廠已對危及發電廠或周圍環境的重大隱患全部整改并達到標準,報東北電監局同意,可不再另行召開會議進行評審。
??????? 第二十四條? 隱患整改計劃落實、監控承諾及確認
??????? (一) 發電廠應針對《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及評審會議補充的危及發電廠或周圍環境的重大安全隱患,在會議結束后,十個工作日內制定《貯灰場(首次、后續)安全隱患監控計劃、整改承諾書》見(附件3),重大隱患整改項目需由企業上級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報送東北電監局和安全評價機構;
??????? (二) 發電廠在制定《貯灰場(首次、后續)安全隱患監控計劃、整改承諾書》時,應按整改完成時限分類編制。一類為首次整改期(一般為三十個工作日)可以完成的項目;另一類為在首次整改期內難以整改完成的,但需要在首次整改期內制定嚴密可靠、具體可行的監控措施防范事故發生的項目;
??????? (三) 發電廠應按照《貯灰場(首次、后續)安全隱患監控計劃、整改承諾書》,認真組織落實,并主動聯系安全評價機構,及時對隱患整改完成情況予以確認。企業隱患整改確認分為首次隱患整改確認和后續隱患整改確認兩個階段完成。
??????? 1、首次隱患整改確認?!顿A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審查會結束后三十個工作日為發電廠首次隱患整改期。首次隱患整改期滿后,安全評價機構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到達現場,對發電廠《貯灰場(首次、后續)安全隱患監控計劃、整改承諾書》完成情況予以確認(包括對后續隱患整改監控措施制定、落實情況的確認),發電廠應積極配合完成隱患整改確認工作。
???????? 2、后續隱患整改前監控。按照企業制定《貯灰場(首次、后續)安全隱患監控計劃、整改承諾書》,由于某種原因未列入首次隱患整改期完成的項目,均為后續隱患整改項目,發電廠應在隱患整改前,認真制定或采取具體、完整、嚴密、可靠的措施加以監控,防止或避免生產事故發生。
??????? 3、對逾期未完的隱患整改項目的處理。按發電廠制定《貯灰場(首次、后續)安全隱患監控計劃、整改承諾書》規定的整改期限,不能按期完成的項目,發電廠應在整改期限到期前十個工作日向東北電監局上報貯灰場隱患整改計劃調整意見,經東北電監局同意,方可按調整的整改期限組織實施。
??????? 4、后續隱患整改確認。對于發電廠后續隱患整改項目及發電廠逾期未完的整改項目,由安全現狀評價機構負責,動態跟蹤確認,直至發電廠《貯灰場(首次、后續)安全隱患監控計劃、整改承諾書》所列隱患全部整改。
??????? (四) 安全評價機構及其人員應本著“真實、公正、全面、準確”的原則,對發電廠隱患整改或監控情況予以確認,及時按規定向東北電監局報送《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首次、后續)隱患整改確認書》見(附件4),并對其確認結果負責。
??????? 第二十五條? 評價報告驗收及審批
??????? (一) 《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評審驗收結束后,四十個工作日內由安全評價機構根據評審意見修改后提出備案版《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并按本規定附件2內容、格式填寫《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審查書》,報東北電監局審查備案;
??????? (二) 評審工作中,如《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存在較為嚴重的問題,評審后評價機構將于十個工作日完成修改報告,東北電監局另組織評審專家進行評審;
??????? (三)《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備案版)》、《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審查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復:
??????? 1.發電廠未經東北電監局同意,首次隱患整改項目尚未完成;
??????? 2.發電廠未對首次、后續整改監控項目落實監控措施或未按規定進行承諾;
??????? 3.發電廠貯灰場重大生產安全隱患未得到有效消除或控制,危及發電廠或周圍環境;
??????? 4.安全評價機構所作的《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備案版)》對發電廠存在的危及發電廠或周圍環境辨識、風險評價、安全對策措施建議不全面、不準確或存在較為嚴重的評價質量問題;
??????? 5.存在其他不予通過評審的問題等。
??????? (四) 《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備案版)》、《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審查書》一式三份,發電廠、安全評價機構、東北電監局各執一份,備查。
??????? 第二十六條 文檔資料管理
??????? 東北電監局、發電廠、安全評價機構均應指派專人對與本單位或本部門相關的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文檔資料,按規范化、標準化、程序化,妥善管理,備查。
??????? 第七章 驗收及公告
??????? 第二十七條 根據貯灰場安全等級進行安全現狀評價驗收。
??????? (一) 安全現狀評價結論為“正常灰場”的予以通過驗收;
??????? (二) 安全現狀評價結論為“病態灰場”的發電企業,應在限定的時間內按正?;覉鰳藴蔬M行整治,消除事故隱患后予以驗收;
??????? (三) 安全現狀評價結論為“險情灰場”的不予以通過驗收,發電企業應限期整改,消除險情;
??????? (四) 安全現狀評價結論為“危急灰場”的不予以通過驗收,發電企業應立即停產,進行搶險。
??????? 第二十八條 經過安全現狀評價,專家評審論證被確定為病態灰場、險情灰場和危急灰場的發電企業應向上級單位和相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東北電監局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和通報。
??????? 第二十九條 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結論為險情灰場或危急灰場的發電企業,應評為“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限期整改發電廠”。
??????? 第三十條? 評定為“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限期整改發電廠”的,在整改限期內完成隱患整改后,經重新復查復評,具備條件者,可重新評為“通過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發電廠”。
??????? 第三十一條 通過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的發電廠,由東北電監局統一發公告并頒發“通過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發電廠”牌匾與證書。
??????? 第八章 罰 則
??????? 第三十二條 按本規定第二章“評價范圍及時限規定”,應進行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的發電廠,未按東北電監局下達的《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計劃》完成或不積極組織開展自查自評自改、不按規定申請評價的、弄虛作假、虛報指標企業,東北電監局將予以通報,限期整改完成。
??????? 第三十三條 對于存在危及發電廠或周圍環境的重大生產安全隱患,且在整改期內未按《貯灰場(首次、后續)安全隱患監控計劃、整改承諾書》完成的發電廠,東北電監局同地方人民政府協商后,建議電網企業將發電機組解網。
??????? 第三十四條 對于存在危及發電廠或周圍環境的重大生產安全隱患,且未按規定完成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或未按《貯灰場(首次、后續)安全隱患監控計劃、整改承諾書》完成隱患整改的發電廠,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發電廠主要負責人、主要責任者的相應責任。
??????? 第三十五條 東北電監局將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中提出的重大生產安全隱患,作為區域電力安全監管及區域安全檢查重點內容。對于企業逾期未能完成的隱患整改的項目,將定期在區域內通報。
??????? 第三十六條 貯灰場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或沒有經過安全評價的發電企業,不予以頒發“發電業務許可證”,已取得“發電業務許可證”的發電企業,吊銷“發電業務許可證”。
??????? 第九章 附 則
???????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由東北電監局制定并頒布,未盡事宜,解釋權歸東北電監局。
???????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遇有與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國家電監會條例、規章相抵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及國家電監會條例、規章為準。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東北監管局頒布的《東北區域燃煤發電廠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規定(2008年版)》同時廢止。
??????? 附錄1: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單元評定表
??????? 附錄2:參考文獻
??????? 附件1: 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申請書
??????? 附件2: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審查書
??????? 附件3:貯灰場(首次、后續)安全隱患監控計劃、整改承諾書
??????? 附件4:貯灰場安全現狀評價(首次、后續)隱患整改確認書。
???????
手工工具的安全技術規則
電動工具操作的安全規則
低壓(380V/220V)帶電工作安全操作…
檢修電力電纜安全操作規則
內、外線路安裝及維修安全操作規則
變、配電安操作規則
施工用電及現場消防管理辦法
配電室、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