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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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在高速鐵路接觸網運行和檢修工作中,為確保人身、行車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規程。
本規程適用于高速鐵路(含城際鐵路、動車所及相關聯絡線)接觸網的運行檢修工作。
第2條?牽引供電各單位(包括高速鐵路牽引供電設備管理、維修單位和從事高速鐵路牽引供電的施工單位,下同)在接觸網作業中必須貫徹“施工不行車,行車不施工”的原則;經常進行安全技術教育,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和熟悉本規程,不斷提高安全技術管理水平,切實貫徹執行本規程的各項規定。
第3條?各級管理部門要認真建立健全各級崗位責任制,抓好各管理崗位、作業崗位基礎工作,依靠科技進步,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不斷提高和改善高速鐵路接觸網的安全工作和裝備水平,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
各鐵路局(公司)可根據本規程規定的原則和要求,結合具體情況制定細則,并報鐵路總公司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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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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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條?高速鐵路所有的接觸網設備,自第一次受電開始即認定為帶電設備。之后,接觸網上的一切作業,必須按本規程的規定嚴格執行。
封閉柵欄防護網內(以下簡稱“網內”)進行的接觸網作業,必須在上下行線路同時封鎖,或本線封鎖、鄰線限速的情況下進行。
第5條?凡參加高速鐵路牽引供電各單位接觸網作業的有關人員,必須達到《高速鐵路主要行車工種崗位標準》的職業資格要求,取得本職業相應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和《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CRH)》。從事高速鐵路管理工作的各級管理干部,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高速鐵路管理干部上崗證》后方準上崗。
第6條?從事高速鐵路接觸網作業的有關人員,必須實行安全等級制度。經過考試評定安全等級,取得《高速鐵路供電安全合格證》之后(安全合格證格式和安全等級的規定,分別見附錄 1、2),方準參加與所取得的安全等級相適應的接觸網運行和檢修工作。每年定期按下表進行一次
安全考試和簽發《高速鐵路供電安全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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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人員 | 主持考試單位和簽發安全合格證部門 | 考試委員會成員 |
單位的主管負責人和專業負責人 | 各單位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 主管負責人 |
其他從事接觸網工作人員 | 各單位 | 單位的主管負責人 |
第7條?各單位除按第6條規定組織從事高速鐵路接觸網運行和檢修工作的有關現職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等級考試外,對屬于下列情形的人員,還應在上崗前進行安全等級考試:
1.開始參加高速鐵路接觸網工作的人員。
2.開始參加高速鐵路接觸網間接帶電工作的人員。
3.安全等級變更,仍從事高速鐵路接觸網運行和檢修工作的人員。
4.中斷工作連續 6 個月以上仍繼續擔任高速鐵路接觸網運行和檢修工作的人員。
第8條?參加高速鐵路接觸網作業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身體檢查,符合作業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2.經過高速鐵路接觸網作業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相應的安全等級。
3.熟悉觸電急救方法。
4.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愛崗敬業、服從指揮、團結協作。
高速鐵路接觸網崗位有關人員退出機制,由鐵路局負責制定,實行日常動態管理。
第9條?進入封閉柵欄防護網內進行的接觸網停電作業,應在上、下行同時停電的垂直天窗及封鎖的線路上進行。
高速鐵路一般不進行V形天窗停電作業。故障處理或事故搶修必須利用V形天窗停電作業時,應封鎖本線,并對鄰線設置限速,最高限速不得超過160km/h,來不及設置或限速設置不成功時,必須按規定設置移動減速信號、減速地點標和作業標后方可上道作業。
遇有雷電時(在作業地點可看見閃電或可聽到雷聲)禁止在接觸網上作業。
遇有雨、雪、霧、揚沙或風力在5級及以上惡劣天氣時,一般不進行(隧道外)接觸網上作業,事故、故障搶修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進入封閉柵欄防護網內進行設備巡視、檢查、測量,或處理接觸網設備異物,可不申請停電,但必須辦理封鎖線路的相關手續,在鄰線限速的情況下進行。
第10條?在高速鐵路接觸網上進行作業時,除按規定開具工作票外,還必須有高鐵列車調度員(下稱“列車調度員”)批準的調度命令和高鐵供電調度員(下稱“供電調度”)批準的作業命令。
除遇有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供電調度發布的倒閘命令可以沒有命令編號和批準時間外,接觸網所有的作業命令,均必須有命令編號和批準時間。
第11條?在進行接觸網作業時,作業組全體成員須穿戴有反光標識的防護服、安全帽。作業組有關人員應攜帶通訊工具并確保聯系暢通。在夜間、隧道內或光線不足處所進行接觸網作業時必須有足夠照明燈具。
第12條?高速鐵路接觸網作業車巡視分為升作業平臺巡視、不升作業平臺巡視兩種。工作要求如下:
1.?接觸網作業車巡視一般應在天窗時間內進行。
升作業平臺巡視,必須在接觸網停電下進行,巡視范圍內應按停電作業要求設置接地線。作業車運行速度不大于10 km/h。
不升作業平臺巡視可在接觸網不停電下進行,巡視人員不得攀登支柱和作業平臺。
2.接觸網作業車巡視時,每車應不少于兩人,車組負責人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
3.利用V形停電天窗進行接觸網作業車巡視時,鄰線應限速160km/h以下。
第13條?接觸網步行巡視的工作要求:
1.封閉柵欄防護內進行步行巡視時,應在天窗點內進行。
接觸網設備發生故障必須入網內巡視時,應在本線、鄰線同時封鎖,或本線封鎖、鄰線限速160km/h及以下的情況下進行。巡視人員應行走于已封鎖線路側,且按規定設置行車防護。
2.巡視人員每組不少于兩人,安全等級均不低于三級。
第14條?新研制及經過重大改進的作業工具應由鐵路局及以上部門鑒定通過,批準后方準使用。
第15條?進入封閉柵欄防護內進行的接觸網作業,作業組所有的工具物品和安全用具,在使用前均須進行狀態、數量檢查,符合要求方準使用。在進、出封閉柵欄網時應清點核對。將所攜帶和消耗后的機具、材料數量,在作業前后認真清點,并填入“高速鐵路進、出網物品核對檢查表”(格式見附錄12)相關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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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作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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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分類
第16條?高速鐵路接觸網的檢修作業分為三種:
1.停電作業——在接觸網停電設備上進行的作業。
2.間接帶電作業——借助絕緣工具間接在接觸網帶電設備上進行的作業。
3.遠離作業——在距接觸網帶電部分1m及其以外的附近設備上進行的作業。
工作票
第17條?工作票是進行接觸網作業的書面依據,填寫時要字跡清楚、正確,需填寫的內容不得涂改和用鉛筆書寫。
工作票填寫 1 式 2 份,1 份由發票人保管,1 份交給工作領導人。
事故搶修和遇有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作業時可以不簽發工作票,但必須有供電調度批準的作業命令,并由搶修負責人布置安全、防護措施。
第18條?根據作業性質的不同,工作票分為三種:
1.接觸網第一種工作票(格式見附件3),用于停電作業。
2.接觸網第二種工作票(格式見附件4),用于間接帶電作業。
3.接觸網第三種工作票(格式見附件5),用于遠離作業即距帶電部分1m及其以外的高空作業、較復雜的地面作業、不升平臺的作業車巡視、步行巡視和未接觸帶電設備的測量作業。
第19條?第一種工作票有效期不得超過 3 個工作日。第二、三種工作票有效期不得超過 2 個工作日。
作業結束后,工作領導人要將工作票和相應命令票(格式見附錄 6、7)交接觸網工區統一保管。在工作票有效期內沒有執行的工作票,須在右上角蓋“作廢”印記交回工區保管。所有工作票保存時間不少于 12 個月。
第20條?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領導人安全等級不低于四級。同一張工作票的簽發人和工作領導人必須由兩人分別擔當。
第21條?發票人一般應在工作6小時之前將工作票交給工作領導人,使之有足夠的時間熟悉工作票中的內容并做好準備工作。工作領導人對工作票內容有不同意見時,應向發票人提出,經認真分析,確認無誤后,簽字確認。
每次作業一名工作領導人同時只能接受一張工作票。一張工作票只能發給一名工作領導人。
第22條?工作票中規定的作業組成員一般不應更換。若必須更換時,應由發票人簽認;若發票人不在可由工作領導人簽認。工作領導人更換時,必須由發票人簽認。
當變更作業方式、內容、地點時,必須廢除原工作票,簽發新的工作票。
第23條?作業前,工作領導人應組織作業組成員召開工前預備會,宣講工作票并進行分工預想。分工預想時要將本次作業任務和安全措施逐項分解落實到人,并進行安全提示,然后方準作業。
第24條?接觸網故障情況下的巡視可以不開工作票,但必須由工區負責人向巡視人員布置任務和安全防護措施,說明巡視的時間、地點、內容,并記入工區《值班日志》中。
第25條?天窗時間內接觸網檢修作業使用的工作票,要有針對接觸網檢修作業的特殊性提出的安全措施。主要是:
1.寫明上行(下行)封鎖,下行(上行)未封鎖,人員機具不得侵入下行(上行)限界的范圍。
2.防止誤觸有電設備的安全措施。
3.防止感應電傷害的安全措施。
4.防止穿越電流傷害的安全措施。
5.防止動車組(電力機車)將電帶入無電區的措施。
在設備較復雜的區段作業時,應附頁畫出作業區段簡圖,標明停電作業范圍、接地線位置,并用紅色標記帶電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