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辦法規定了思茅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電力設施防火管理的組織機構、主要職責及防火措施。
本辦法適用于思茅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電力設施防火管理的工作。
2? 總則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辦法的引用而成為本辦法的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
公安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法規
2.1 本辦法旨在加強公司的電力設施防火安全工作,保護公司電力設施通信設備,公司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2.1 公司的電力設施防火管理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各級消防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3?電力設施防火組織機構
3.1 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職責,設置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領導;各部門消防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管理轄區電力設施防火安全;各生產班組設置了專兼消防安全員負責本班組要害工作部位的電力設施防火工作。
4?防火安全職責
4.1 公司全體員工應增強電力設施防火意識及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4.2 公司電力設施防火責任人和部門第一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3 嚴格執行電力設施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為。
4.4 各級電力設施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為:
4.4.1 貫徹上級的電力設施防火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4.4.2 將消防電力設施防火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五同時”;(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評比、同總結)
4.4.3 協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指出處理意見。
4.5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職責:
4.5.1 處理本公司電力設施防火安全工作;
4.5.2 制定本公司電力設施防火制度;
4.5.3 組織電力設施防火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5.4 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4.6 公司各部門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電力設施防火安全員,在防火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部門的電力設施防火措施。
4.7公司所有員工都是公司的義務消防員一旦發生火災,必須接受各級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動。認真履行電力設施消防職責。
5?電力設施防火措施
5.1 公司的電力設施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原則,防患于未然。
5.2 各部門在生產工作中,均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的防火規定,并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5.3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及各部門防火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員工進行電力設施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員工進行消防訓練。
5.4 公司所屬各部門對負責的重要電力設施,生產班組要嚴格執行在每天交接班前進行一次電力設施防火安全檢查,其他部門每周做一次檢查,部門第一責任人應每月對轄區電力設施防火工作做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電力設施火險隱患。
5.5 公司按照消防管理要求,對重要電力設施場所配足消防器材。對已配置在各生產部門的消防器材,必須定置存放,不得借故移作它用,并作為交接班和巡視檢查的項目,保證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5.6 由于設計、安裝使用及管理不善造成的電力設施火災所帶來的損失,嚴重的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從源頭上進行防治,保持工作和公司財產損失:
5.6.1 線路火災是線路短路、過負荷、接觸不良引發的,必須對新安裝投運前的線路進行認真的驗收,安裝是否符合電氣裝置規程的要求;如:線間距、前后支持物間距離,防止絕緣損傷,保護措施等。
5.6.2 定期檢查檢測線路的絕緣情況,如檢測線路相間和導線對地絕緣電阻,對絕緣損壞地方進行修補,對破壞嚴重的導線進行更換;
5.6.3 正確的選用與導線截面(相配合的熔斷器、嚴禁使用金屬導線代替熔斷器);
5.6.4 根據用電負荷的大小,選擇導線,在原有的線路上,不能擅自增加用電設備、線路和電氣設備,必須嚴格按照電氣裝置規程要求安裝,不準隨便亂用;
5.6.5 對導線的聯接,必須將線芯擦干凈,并按規范絞合,對重要設備線路聯接點,必須焊接、裸露部分用絕緣膠布,交層包扎。經常對運行中的線路和設備進行巡視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5.7 對在重要電力設施場所進行的電工、燒焊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作業。
5.8 施工作業需要動用明火,事前由動火部門填寫臨時動火工作票申請,按不同的級別進行審批,對重要電力設施的動火作業報公司總工室、安監部審批后,方能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要做到“八不”動,動火中做到“四嚴”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能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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