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為加強變電站安全管理的強度,實現標準化管理,特制定變電站安全管理制度。
2. 安全目標管理
2.1 變電站每年應制定安全管理目標,結合變電站的實際情況和本年度設備檢修、操作計劃,制定出變電站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上報主管部門。
2.2安全管理目標應結合本變電站設備、人員和工作實際,提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組織、技術措施。
2.3按期對年度安全管理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小結和分析,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3.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3.1變電站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應遵循《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以下簡稱“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工作票簽發人應由工區(所)熟悉人員技術水平、熟悉設備情況、熟悉安全規程,并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生產領導、技術人員或經供電公司(局)主管生產領導批準的人員擔任。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名單應由安全監察部門每年審查并書面公布。
3.2 “兩票”的保存期至少為一年。
3.3 “兩票”管理首先要把住執行前的審核關,考核重點應放在執行過程中,嚴禁無票作業、無票操作。
3.4 工作票
3.4.1工作票包括變電站第一種工作票、第二種工作票、電力電纜第一種工作票、電力電纜第二種工作票、帶電作業工作票、事故應急搶修單。
3.4.2工作票使用前必須統一格式、按順序編號,一個年度之內不能有重復編號。
3.4.3第一種工作票應在工作前一日預先送達運行人員,可直接送達或通過傳真、局域網傳送,但傳真的工作票許可應待正式工作票到達后履行。第二種工作票、帶電作業工作票可在當日工作開始前送達。
3.4.4工作票應使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與簽發,一式兩份,內容應正確,字跡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3.4.5用計算機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應使用統一的票面格式,必須由工作票簽發人審核無誤,手工或電子簽名后方可執行。
3.4.6針對作業內容和現場實際,編制相應的危險點分析及控制單,與工作票一起送到變電站。二次回路有工作應按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填寫《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3.4.7變電站運行人員接到工作票后,應根據工作任務和現場設備實際運行情況,認真審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善并符合現場條件,如不合格,應返回工作負責人,不受理該工作票。
3.4.8運行人員審核工作票合格后,根據工作票安全措施攔內填寫的應拉開開關和刀閘,應裝設地線、應合接地刀閘等,與實際所做的現場措施核實后,在相應的已執行欄內打“√”,并在“補充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和安全措施”欄內填寫相應內容,經核對無誤后,方能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3.4.9工作許可人在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后,還應:
a. 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再次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對具體的設備指明實際的隔離措施,證明檢修設備確已無電。
b. 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工作過程中注意事項。
c. 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確認、簽名。 完成上述許可手續后,工作班方可開始工作。
3.4.10 工作間斷時,工作班人員應從工作現場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動,工作票仍由工作負責人執存。間斷后繼續工作,無需通過工作許可人。每日收工,應清掃工作地點,開放已封閉的道路,并將工作票交回運行人員。次日復工時,應得到工作許可人許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負責人必須事前重新認真檢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并召開現場站班會后,方可工作。若無工作負責人或監護人帶領,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工作地點。
3.4.11工作票執行后加蓋“已執行”章。
3.4.12使用過的工作票一張由變電站保存,每月由專人統一整理、收存;另一張工作票按本單位規定收存。
3.4.13一張工作票中,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票許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工作負責人可以填寫工作票。
3.4.14各單位工作票的填寫應符合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3.4.15工作票使用的術語按照倒閘操作術語要求填寫。
3.4.16變電站所使用的其它種類工作票按《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要求執行。
3.4.17對使用計算機生成工作票,各單位應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并應嚴格執行。
3.5操作票
3.5.1除事故處理、拉合斷路器(開關)的單一操作、拉開接地刀閘或全站僅有的一組接地線外的倒閘操作,均應使用操作票。事故處理的善后操作應使用操作票。
3.5.2變電站倒閘操作票使用前應統一編號,每個變電站在一個年度內不得使用重復號,操作票應按編號順序使用。
3.5.3倒閘操作必須應根據值班調度員或運行值班負責人的指令,受令人復誦無誤后執行。發布指令應準確、清晰,使用規范的調度術語和設備雙重名稱,即設備名稱和編號。發令人和受令人應先互報單位和姓名,發布指令的全過程(包括對方復誦指令)和聽取指令的報告時雙方都要錄音并作好記錄。操作人員(包括監護人)必須應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順序。對指令有疑問時應向發令人詢問清楚無誤后執行。
3.5.4操作票應填寫設備的雙重名稱。
3.5.5操作票填寫完畢后,要進行模擬操作,無誤后,方可到現場進行操作。
3.5.6操作票在執行中不得顛倒順序,也不能增減步驟、跳步、隔步,如需改變應重新填寫操作票。
3.5.7在操作中每執行完一個操作項后,應在該項后面“執行”欄內劃執行勾“”。整個操作任務完成后,在操作票上加蓋“已執行”章。
3.5.8執行后的操作票應按值移交,每月由專人進行整理收存。
3.5.9若一個操作任務連續使用幾頁操作票,則在前一頁“備注”欄內寫“接下頁”,在后一頁的“操作任務”欄內寫“接上頁”,也可以寫頁的編號。
3.5.10操作票因故作廢應在“操作任務”欄內蓋“作廢”章,若一個任務使用幾頁操作票均作廢,則應在作廢各頁均蓋“作廢”章,并在作廢操作票頁“備注”欄內注明作廢原因,當作廢頁數較多且作廢原因注明內容較多時,可自第二張作廢頁開始只在“備注”欄中注明“作廢原因同上頁”。
3.5.11在操作票執行過程中因故中斷操作,則應在已操作完的步驟下面蓋“已執行”章,并在“備注”欄內注明中斷原因。若此任務還有幾頁未操作的票,則應在未執行的各頁“操作任務”欄蓋“未執行”章。
3.5.12 “操作任務”欄寫滿后,繼續在“操作項目”欄內填寫,任務寫完后,空一行再寫操作步驟。
3.5.13開關、刀閘、接地刀閘、接地線、壓板、切換把手、保護直流、操作直流、信號直流、電流回路切換連片(每組連片)等均應視為獨立的操作對象,填寫操作票時不允許并項,應列單獨的操作項。
3.5.14填入操作票中的檢查項目(填寫操作票時要單列一項)
a. 拉、合刀閘前,檢查相關開關在分閘位置。
b. 在操作中拉開、合上開關后檢查開關的實際分合位置。
c. 拉、合刀閘或拆地線后的檢查項目。
d. 并、解列操作(包括變壓器并、解列,旁路開關帶路操作時并、解列等),檢查負荷分配(檢查三相電流平衡),并記錄實際電流值;母線電壓互感器送電后,檢查母線電壓表指示正確(有表計時)。
e. 設備檢修后合閘送電前,檢查待送電范圍內的接地刀閘確已拉開或接地線確已拆除。
3.5.15倒閘操作術語及要求 各網、省公司應對倒閘操作術語做統一規定。
3.5.16填寫操作票嚴禁并項、添項及用勾劃的方法顛倒操作順序。
3.5.17操作票填寫要字跡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3.5.18手工填寫的操作票應統一印刷,未填寫的操作票應預先統一編號。
3.5.19對使用計算機生成操作票,各單位應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4.倒閘操作安全管理
4.1倒閘操作分為監護操作、單人操作和檢修人員操作。
4.2倒閘操作可以通過就地操作、遙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遙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設備應滿足有關技術條件。
4.3監護操作:由兩人進行同一項的操作。監護操作時,其中一人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護。特別重要和復雜的倒閘操作,由熟練的運行人員操作,運行值班負責人監護。
手工工具的安全技術規則
電動工具操作的安全規則
低壓(380V/220V)帶電工作安全操作…
檢修電力電纜安全操作規則
內、外線路安裝及維修安全操作規則
變、配電安操作規則
施工用電及現場消防管理辦法
配電室、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