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正常巡視
1)集控站(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至少每周持卡對所管轄變電站設備巡視一次,每月對所轄變電站至少進行一次熄燈巡視。
2)集控站(監控中心)值班人員當班期間,某個變電站有工作時(工作許可、操作)工作結束后,必須對該站設備巡視一次。
3)運行人員對無人值班變電站進行巡視,應首先對綜自系統發出的歷史事件信息進行檢查瀏覽,并結合發出的歷史信息,對全站設備進行巡視檢查,核對并復歸打出的保護的信號,對直流、所用系統及土建防汛設施做重點巡視。
4)變電站巡視按照《標準化巡視卡》所規定巡視內容進行,巡視過程中及巡視完畢后,必須及時做好有關記錄。
b.特殊巡視檢查的內容,按各公司《變電運行規程》規定執行。遇有以下情況,應進行特殊巡視:
1)大風前后的巡視。
2)雷雨后的巡視。
3)冰雪、冰雹、霧天的巡視。
4)設備變動后的巡視。
5)設備新投入運行后的巡視。
6)設備經過檢修、改造或長期停運后重新投入系統運行后的巡視。
c.異常情況下的巡視。主要是指:過負荷或負荷劇增、超溫、設備發熱、系統沖擊、跳閘、有接地故障情況等,應加強巡視。必要時,應派專人監視。
3.1.8設備缺陷近期有發展時、法定節假日、上級通知有重要供電任務時,應加強巡視。
3.2、記錄管理
3.2.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具備各類完整的記錄,格式按省公司規定執行。各種紙質記錄至少保存一年,重要記錄(設備驗收記錄、繼電保護調試記錄、事故異常記錄等)應長期保存,PMIS中所填記錄應及時備份。
3.2.2所有運行生產記錄均應錄入生產管理系統(PMIS)。
3.2.3使用微機運行管理系統(PMIS)的集控站(監控中心),數據庫中記錄應定期檢查并備份。
3.3、技術資料管理
3.3.1集控站(監控中心)應建立專用資料室,由資料員(兼職資料員)負責對資料的建立、存放、保管。
3.3.2集控站(監控中心)對所轄變電站的技術資料統一保存在集控站(監控中心)資料室。變電站不再單獨存放資料。
3.3.3集控站(監控中心)技術資料的建立應以站為單位,分柜保管。并對規程制度等公用資料進行統一保管。
3.3.4集控站(監控中心)所有資料均應有目錄和清冊,并進行統一編號,所有資料的存放要做到齊全正確、存放整齊,查閱方便。
3.3.5資料員負責各類資料的整理、健全,負責及時對新增加和變更設備的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3.3.6各種規程制度、技術資料及專業書籍均應建立借閱登記簿,對借閱的各種資料和書籍應及時登記,并要求借閱人簽名,歸還后及時注銷,資料員應定期對資料的借閱與歸還情況進行檢查清點。
3.3.7圖紙資料應妥善保管,不允許個人私自挪用,避免破損、丟失、臟污。
3.3.8技術資料應分類分項建立安裝、調試及技術資料,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如數移交圖紙資料。新建、擴建、改建過程中要及時收集設備相關資料,并進行歸檔。
3.3.9由于設備變動或接線修改引起圖紙不符合實際,應和有關單位聯系進行修改或重新繪制。
3.3.10非變電站內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資料室進行查看資料,不得將資料借給非本單位人員,特殊情況應有集控站(監控中心)站長批準并打有借條并限期歸還,借條存放于原有圖紙盒內。
3.3.11資料室內應保持整潔,廢紙應及時清理,嚴禁吸煙,不準存放易燃物品,不準使用明火照明和電爐取暖。
3.3.12進入資料室人員在工作完后離開時應認真進行安全檢查,切斷室內電源,關閉門窗。
3.4、圖紙資料管理:
3.4.1無人值班變電站的圖紙應由集控站(監控中心)資料員統一管理,并按圖紙編號存放在集控站(監控中心)所轄相應變電站資料柜內。
3.4.2資料員應建立所管轄無人變電站圖紙、資料清冊,每年對圖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保證圖紙齊全完整。
3.4.3無人值班變電站應具備的圖紙,圖紙應實現電子化,方便瀏覽、查閱。
3.4.3.1一次主接線圖
3.4.3.2站用系統圖
3.4.3.3直流系統圖
3.4.3.4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線圖
3.4.3.5繼電保護、遠動及自動裝置原理和展開圖
3.4.3.6全站平、斷面圖
3.4.3.7 GIS組合電氣氣隔圖。
3.4.3.8直埋電力電纜走向圖。
3.4.3.9接地裝置布置以及直擊雷保護范圍圖。
3.4.3.10地下隱蔽工程竣工圖。
3.4.3.11開關、刀閘操作控制回路圖。
3.5、設備基礎資料管理
3.5.1各變電站應具備以下設備資料
3.5.1.1一、二次設備使用說明書
3.5.1.2出廠試驗報告
3.5.1.3設備合格證
3.5.1.4安裝交接有關資料
3.5.1.5設備型式規范
3.5.1.6一、二次設備安裝調試報告(包括向量圖)
3.6、設備履歷管理
3.6.1設備履歷應按下列單元分類建立:
3.6.1.1主變壓器單元:包括主變壓器、調壓裝置、斷路器、隔離開關、電流互感器、避雷器、電壓互感器等。
3.6.1.2站用變壓器單元:包括斷路器、隔離開關、電流互感器、電纜、站用變壓器、接地變壓器、消弧線圈、接地電阻等。
3.6.1.3無功補償裝置單元:包括調相機、并聯電抗器組、并聯電容器組等。
3.6.1.4出線單元:包括斷路器、隔離開關、電流互感器、阻波器、耦合電容器(PT)、線路避雷器、電力電纜等。
3.6.1.5旁路單元。
3.6.1.6母聯單元
3.6.1.7母線單元:包括電壓互感器、避雷器、支柱絕緣子、母線等。
3.6.1.8直流單元:包括充電機、蓄電池、直流屏。
3.6.1.9防誤閉鎖裝置單元。
3.6.1.10防雷接地單元:包括所有避雷針和接地裝置。
3.6.1.11土建單元:包括除設備構架外的全站土建房屋、場地、電纜溝道(包括全站照明、防盜報警、消防報警裝置等)。
3.6.1.12公用單元:繼電保護隨相應的一次設備為同一單元。全站其余的公用繼電保護、自動、控制、信號裝置為公用單元。
3.6.1.13微機監控系統為一個單元(包括后臺監控機、變送裝置)。
3.6.2設備履歷應建立如下資料:
3.6.2.1本單元一次系統單線圖、設備雙重編號;
3.6.2.2本單元一、二次設備、銘牌圖片
3.6.2.3設備參數、設備投運、變更記錄;
3.6.2.4設備修試情況統計表;
3.6.2.5開關跳閘記錄表(設備跳閘時間、原因);
3.6.2.6嚴重及危急缺陷記錄表(嚴重、微機缺陷消除情況);
3.6.2.7事故及重大異常運行記錄表(主要說明設備異常運行的時間、狀態);
3.6.2.8設備大修(技改)記錄表(主要說明大修、技改的時間及大修情況);
3.7、試驗報告的管理
3.7.1資料室保存近5年來的各類試驗報告,5年以前的試驗報告按站統一封存在規定地點,封存時應建立詳細目錄。
3.7.2試驗報告應保存完整,試驗工作結束后應在兩周內返回試驗報告。
3.7.3試驗報告應按站分類(包括大修、預試、油化、色譜、微水、鹽密測試報告及保護調試、二次設備向量報告)保存在相應變電站的資料柜內,按分類填寫詳細目錄,目錄內應注明試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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