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對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用到的所有手動、手持電動工具實施控制和管理,保證機械設備不影響工程施工,提高其利用率,保證完好率,確保安全生產,降低成本。
二、編制步驟
步驟一:確定手動、手持電動工具的定義。
步驟二:分類列出常規工程中使用到的所有手動、手持電動工具。
步驟三:弄清各種工具的使用頻率,確定提供方式(工人自帶或項目部提供),把項目部提供的手動、手持電動工具作為管理重點。
步驟四:列出項目部在提供過程中會出現的問題。提出針對性的措施。
步驟五:匯總后進行討論,確定各個問題的對應措施。
步驟六:整理各項措施,確定管理辦法條文。
三、編制過程
1、步驟一、二:由各人獨立編制,并進行語言組織,輸入電腦,做成電子版。
時間暫定為0.5天(5月31日上午)。
2、步驟三:由大家集體討論,進行分類合并,并進行排序。
時間暫定為0.5天(5月31日下午)。
3、步驟四:各人獨立提出問題,進行匯總合并。
時間暫定為0.5天(6月1日上午)。
4、步驟五:匯總后進行討論,確定大家都認可的措施。
時間暫定為0.5天(6月1日下午)。
4、步驟六:根據討論結果,整理成文。并提交各人再次審核。
時間暫定為1-2天(根據其他工作合理穿插安排,初定6月3日前完成)。
四、編制參加人員
商務部:周海榮、周功校
技術部:劉德義(暫未到)、
工程部:張淼、侯宗斌、周飛龍
財務部:卿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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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義
1.????? 手動工、器具:功能比較單一,操作比較簡單,自身重量輕便,利用力學原理制造,為了減輕操作人員的體力,提高操作效率,且無需外用能源(如電、壓縮空氣等),而僅由操作人員用身體的某一部位(主要是手)作為動力來源即可啟動、操作、使用的一種用具。
2.????? 手持電動工具:功能較為單一,操作簡單,自身重量相比手動工具稍重,利用電力(或輔助以壓縮空氣)作為動力來源用,不固定于某一地點,須使用人員手握持或懸掛進行操作的小型電動工具。
二、工程施工中用到的手動工、器具
1.????? 木工:錘子、手提鋸、扳手、電鉆、手持電鋸、鋼卷尺、線錘、墨斗、電吹風機
2.????? 鋼筋工:剪刀、扎鉤、螺栓扳手、鋼筋扳手、卷尺、長鋼尺、粉筆、扳手、榔頭、手鋸、線錘、尼龍線、鐵錘、撬棍、鋼絲刷子、綁扎架
3.????? 砼工:鐵抹子、木抹子、膠皮水管、掃帚(塑料笤帚)、畚斗、刮尺、鐵鍬、鐵耙、扳手、榔頭、卷尺、振動棒、平板振動器、風鎬
4.????? 架子工:扳手(力矩扳手)、老虎鉗、扎鉤、剪刀、卷尺、鋼尺、石筆、油漆刷子、大錘、氣焊切割機、安全帶
5.????? 瓦工:瓦刀、尼龍線、線錘、靠尺、鉛筆、手推車、鏈條鎖、鐵鍬、灰桶
6.????? 抹灰:鐵抹子、刮尺、線錘、靠線板、卷尺、石筆、灰桶、手推車
7.????? 飾面磚工:割刀、刮漿刀、尼龍線、墨斗、紅鉛筆、卷尺
8.????? 電焊工:電焊手套、面罩、絕緣鞋、
7.?手持電動工具:手提切割機、臺式切割機(切割砂加氣砌塊用)、沖擊電鉆、攪拌電鉆(攪拌粘結劑用)、電鉆、金屬切割機、手提切割機(切割木材)、砂輪切割機、小型電焊機、電渣壓力焊接機、手持電鋸、小型壓縮機、磨光機、風鎬、振動棒、平板振動器、電吹風機
三、使用頻率
1.????? 手動工具中的個人工具(如榔頭、扳手、瓦刀、鐵抹子、扎鉤、卷尺等絕大部分個人單獨使用的工具)使用頻率很高,基本上每個工人操作時都要用到這些工具中的一種或幾種。
2.????? 手動工具中個人使用頻率不是很高,在小組內共用的某些工具(如刮尺、泥桶、靠尺、剪刀等),個人的使用頻率不是很高,但工作中,小組共用累加的使用頻率也不低。
3.????? 手持電動工具有些是單工種使用(但在工種內部又是共用的),比如說臺式切割機只有砌筑工人需要使用,木工切割機只是模板工人需要使用,在小組內的使用頻率較高。
4.????? 有些電動工具是各個工種共用的,如電焊機,木工、泥工、鋼筋工、安裝工、架子工都會用到。各個小組的累加使用頻率是非常高的。
四、個人使用的手動工器具配備
1.????? 項目部根據工程單體數量、工程施工進度、現有庫存工器具情況,確定勞動力資源需求計劃,勞動力資源需求計劃需明確各工種勞動力數量(分技術工和普工)、勞動力進場時間。
2.????? 工程部根據勞動力資源需求計劃,編制工器具需求計劃,經相關部門、領導批準后,由商務部通過市場調查、招標,集中采購常用的工器具。某些工器具可安排人員集中自制(如撬棍、鏨子等)。
3.????? 勞務工人進場后,根據需要由班長集中從項目部倉庫領取工、器具并辦理借用手續,班長分發給工人,由工人簽字領用,若丟失或故意損壞從工資中扣除相應費用。
4.????? 勞務工人經項目部考核合格留用,簽訂勞動合同,由班長收回辭退工人借用的工器具,歸還倉庫。留用工人統一辦理工器具領用登記手續。
5.????? 勞務工人領用的工器具,自行負責保管、維護。
6.????? 勞務工人一段時間內不再需要使用其中一種或幾種工器具的,可提前歸還倉庫,倉庫給予銷賬。勞務工人1年內遺失的,可由班長開具工具領用單,經工長審批同意,可再次向項目部倉庫申領,但需按從申領人工資中扣除工器具購買成本金額。個人也可自行購買,但需符合安全、質量要求。
7.????? 勞務工人使用工器具超過1年遺失的,可再次從項目部申領,不扣工器具成本金額。
8.????? 勞務工人使用工器具不慎損壞的,上報班長,由班長確定損壞原因,若確非使用者責任,可由班長開具證明,從項目部倉庫更換對應的工器具。
9.????? 未經他人同意,擅自拿取他人工器具的,作為盜竊處理。根據項目部其他和盜竊相關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勞務工人轉換工作崗位,或調往公司其他項目的,領用的工器具歸還項目部倉庫,倉庫予以銷賬。
11.?所有勞務工人,無論是項目部辭退、個人自主離職、調往其他項目部等,在結算時,班組長上報的計算資料中必須附上工人領用工器具、歸還工器具等相關單據,作為結算部門審核的結算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