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工程(基建)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批工程(基建)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定、安全技術規程,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落實工程項目設計、施工、驗收中的安全措施,貫徹執行“三同時”規定,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三同時”審查,并落實整改措施。因設計、施工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負責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負責審查工程建設項目承包單位、施工單位的資質。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時應包括安全合同附件。負責對外來施工隊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5、組織或參加工程(基建)系統上報集團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
6、組織工程(基建)系統的安全大檢查,落實工程(基建)系統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7、做好關鍵裝置要害部位的聯系工作并每季參加1次安全活動。
8、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訂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并在當年具體工作中逐條落實。
公司安全標識牌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
三違行為管理制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制度
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獎罰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