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負責檢查、指導車間現場作業風險預控工作。
??????? 第十四條? 各部門風險評估小組主要職責:?
??????? (一)負責本部門現場作業基準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等級,制訂控制措施;?
??????? (二)負責編制本部門現場作業風險概述,按時報本部門現場技術管理人員、運行管理部門。?
??????? 第十五條? 車間主要職責:?
??????? (一)負責組織員工學習現場作業風險概述,熟悉風險控制措施;
??????? (二)負責編制書面安全工作程序,報現場技術管理人員、運行管理部門批準;?
??????? (三)負責組織開展持續風險評估;?
??????? (四)負責按照現場作業風險概述要求嚴格落實各項風險控制措施;
??????? (五)負責對“低風險”以上等級現場作業風險進行全過程管控。?
??????? 第三章? 管理內容與要求
??????? 第十六條? 現場作業風險預控工作應納入各部門日常工作中,按照“明確環境信息-危險源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價-風險應對-風險預警-風 險控制-監督與改進”的流程形成閉環管理。?
??????? 第十七條? 明確環境信息?
??????? (一)成立現場作業風險評估小組,進行“SEP”法等風險評估方法的培訓。?
??????? (二)收集與現場作業相關的制度、規程、安全技術資料以及事故案例資料。?
??????? (三)確定評估范圍?
??????? 1. 各班組(值)列出本班組現場作業清單,報車間審核。
??????? 2. 各車間對班組現場作業清單的全面性和準確性進行梳理、審核,并在此基礎上形成車間現場作業清單,確保覆蓋本車間全部現場作業,報現場技術管理人員、運行管理部門審核。?
??????? 3. 現場技術管理人員、運行管理部門對車間現場作業清單的全面性和準確性進行審核,報安全監察部門匯總,形成全廠現場作業清單,確保覆蓋本廠全部現場作業。?
??????? 4. 現場技術管理人員、運行管理部門根據現場作業清單,編制現場作業風險評估計劃,下發至各評估小組執行。?
??????? 第十八條? 危險源辨識?
??????? (一)針對現場作業清單中所列每項工作,運用“事故法”和“查表法”辨識出第一類危險源,在此基礎上,運用“事故法”、“查表法”和“制度規程法”辨識出第二類危險源。?
??????? (二)危險源辨識方法
??????? 1. 事故法? 首先收集曾經發生的各類事故資料,然后收集或分析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最后判斷識別現場作業過程是否存在相同的“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將其確定為危險源。?
??????? 2. 制度規程法? 分析識別現場過程中不符合安全現場制度、規程要求的行為或條件,將其確定為危險源。?
??????? 3. 查表法? 對照《現場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T13861-2009)中現場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表給出的危險和有害因素及說明,分析識別現場作業過程中相同或相近的危險源。
??????? 第十九條? 基準風險評估?
??????? (一)針對辨識出的危險源并結合現場作業實際情況,采用“SEP”法進行風險分析和風險評價,確定各項現場作業的風險等級,制訂風險控制措施,形成現場作業風險概述(格式見附件1)。?
??????? (二)基準風險評估必須考慮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安全規程以及特定作業區域的要求。?
??????? (三)現場作業風險概述經各評估小組組長初審,現場技術管理人員、運行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監察部門匯總,安全現場委員會批準,形成企業現場作業風險概述。?
??????? 第二十條? 基于問題風險評估? 針對基準風險評估確定的危險等級為“特高風險”、“高風險”的現場作業以及《高風險作業管理辦法》中規定的高風險作業、發生過不安全事件或未遂事件的現場作業、新的或很少執行的現場作業,采用“工作安全分析”法進行風險評估。分析方法如下:?
??????? (一)對現場作業過程進行分解,確定重點工作步驟。?
??????? (二)針對每一項重點工作步驟,采用定性評估法或“SEP”法進行風險評估,制訂風險控制措施。?
??????? (三)編制書面安全工作程序。
??????? 第二十一條? 持續風險評估?
??????? (一)開工前,工作負責人與工作班成員進行溝通和交底,確保工作班成員知曉并理解本項作業的內容以及相應的風險和風險控制措施,同時參照基準風險評估和基于問題風險評估的結果,針對具體工作任務和工作條件,采用定性評估法,進一步識別可能遺留的風險,制訂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 (二)操作前,值班負責人應組織操作人、監護人學習基準風險評估和基于問題風險評估的結果,針對具體操作任務,采用定性評估法,進一步識別可能遺留的風險,制訂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 第二十二條? 風險預警?
??????? (一)進行初始風險等級為“特高風險”、“高風險”的現場作業或《高風險作業管理辦法》中規定的高危作業前,執行現場作業的車間(部門)應在現場早會上通報,并在信息系統進行風險預警。?
??????? (二)當現場作業過程中發生不安全事件或未遂事件以及其他部門發生現場作業不安全事件后,公司或各部門安全監察部門應及時通過信息系統、手機短信、現場早會等形式向有關部門、部門進行風險預警,各部門、部門接到風險預警后,應立即組織對有關現場作業進行風險評估,制訂針對性的控制措施,避免類似事件重復發生。?
??????? 第二十三條? 風險控制?
??????? (一)應根據現場作業風險概述和書面安全工作程序,設立“作業安全見證點”,并納入檢修作業文件包或作業指導書;編制或修訂施工方案、 標準工作票、標準操作票、運行規程、檢修規程、“兩措”計劃、應急演練計劃等。?
??????? (二)現場作業、現場區域基準風險評估和持續風險評估得出的風險和控制措施,應填入現場作業風險預控單。?
??????? (三)書面安全工作程序和現場作業風險預控單應作為安全技術交底的重要內容,組織所有參與作業的人員學習、掌握,并簽字確認。經簽字的書面安全工作程序和現場作業風險預控單應作為對應工作票的附件一同保留。?
??????? (四)應根據現場作業風險評估的風險等級確定各級領導和管理人員到崗到位標準。?
??????? (五)高風險作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作業許可制度。?
??????? (六)各級領導和管理人員履行到崗到位職責并簽字確認、所有工作班成員均確認實施控制措施后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并簽字確認,此項作業才可開工。?
??????? (七)作業過程中,工作班成員應嚴格落實各項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要求或未正確執行風險控制措施的應拒絕工作,并匯報相關領導或安全監察人員。?
??????? (八)檢修作業文件包或作業指導書中的“作業安全見證點”,應由現場技術管理人員或安全監察部門管理人員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 第二十六條? 監督檢查?
??????? (一)現場技術管理人員和運行管理部門應經常檢查風險控制措施的執行情況,發現措施執行不到位,應立即要求整改,同時通過檢查不斷改進完善控制措施。?
??????? (二)安全監察部門應根據風險預警,重點對“高風險”以上現場作業的風險控制措施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第四章? 檢查與評價?
???????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安全監察部門、現場技術部門、運行管理部門應監督、檢查現場作業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工作開展情況,對執行效果進行評價,并在每月安全分析會上通報。
??????? 第二十八條? 公司各業務主管部門按照風險管理職責分工對各部門現場作業安全風險管控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價。?
??????? 第二十九條? 公司安全監察部利用各類安全檢查對各部門現場作業安全風險管控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價。?
??????? 第八章? 附則
???????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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