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亂拉、亂接臨時電器線路。
2.6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7 任意、私自拆除設備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
2.8 任意排放亂倒廢水、廢油。對環境造成污染者,加倍處罰并追究法律責任。
2.9 其他違章行為。
3.對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一般事故的有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扣罰50~100元,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安全經濟責任分2分。
4.對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輕傷事故的有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扣罰100~300元,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安全經濟責任分3分。
5.對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重傷事故的有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扣罰300~500元,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安全經濟責任分3分。
6.對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關責任人,由公司按廠紀廠規予以嚴肅處理(警告、記過、開除、辭退等,如違法亂紀造成事故的則追究法律責任)。
7.凡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對安全生產認真負責、表現積極的部門、車間和個人,年終經過評比,公司將給予適當的獎勵。
8.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內一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和場所。
公司安全標識牌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
三違行為管理制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制度
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獎罰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