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業勞動關系中安全生產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及相關的法律制裁
企業和職工之間構成一種勞動關系。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對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應該承擔多項法律義務和責任;《勞動法》中規定:(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和標準;(2)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3)企業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教育;(4)企業必須改善勞動條件,提供勞動防護品;(5)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的勞動保護。企業若違反上述有關安全生產的規,致使發生事故,造成勞動者生命和財產損失的,要承擔法律責任,有關責任人員也要被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企業在安全生產中的權利,主要體現在對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安全規章制度的職工,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違法就是行為主體的行為違反了我國各項法規所規定的原則和內容。凡是有違法行為的人,都應該根據違法的性質和程度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違法行為一般可分為行政違法、民事違法、刑事違法和違憲等。相應地法律制裁也是由行政制裁、民事制裁、刑事制裁組成的一個輕重有序、全面合理、相互銜接的系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規定在安全生產活動中,犯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用人單位打擊報復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舉報的人員,構成犯罪的,以報復陷害罪論處,可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無理阻撓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行使勞動安全衛生監督檢查權,構成犯罪的,以妨礙公務罪論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罰金。其它相關罪行亦有相應制裁。對安全生產中的違法行為還對應有警告、通報批評以及罰款等行政處罰手段。
(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規章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指從制度上對企業所有人員和所有部門在其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工作應負的責任作出明確的規定,并遵照、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崗位責任制的組成部分,是企業最基本的一項安全制度,是所有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它是根據“預防為主”的原理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規定企業各級領導、職能部門、種類技術人員和生產工人在生產勞動中應該擔負的安全責任,是安全生產過程中責、權、利的體現。
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規定以下5種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企業各級領導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強調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五同時”)。
(2)企業中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企業中的生產、技術、設計、供銷、運輸、財務等各有關職能科室都應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3)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是當好領導抓安全工作的助手、參謀,協助領導組織、推動、督促、檢查安全工作。
(4)小組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是協助小組長經常對本組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督促全組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種安全生產制度。
(5)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是自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并且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法規在企業中的延伸和具體化,是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含義為:企業根據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法規,結合自己的情況和特點,以文件形式制定并在企業內部發布實行的安全生產行為規范和準則。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基礎。制定過程中應注意:(1)要與國家的安全法規保持協調一致,應該有利于國家安全法規的貫徹落實;(2)要廣泛吸收國內外安全生產、安全管理的經驗,并密切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使之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和可行性;(3)要包括安全生產的各個方面,成龍配套,形成體系,不出現死角和漏洞;(4)一經制定,不要隨意改動,以保持相對的穩定性;但也要注意總結實踐經驗,不斷地修訂完善;(5)隨著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企事業單位的經濟、技術會不斷出現新的情況,發生新的變化,要據此及時地修改、補充甚至制定新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保持其健全和有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僅必須嚴格執行,還必須加強監督和檢查工作,及時發現違章違紀現象和苗頭,杜絕惡性事故的發生。
公司安全標識牌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
三違行為管理制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制度
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獎罰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