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對企業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全面負責,副總工程師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其職責是:
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2、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3、審查企業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4、負責組織制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準;
5、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公司安全標識牌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
三違行為管理制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制度
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獎罰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