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國家勞動保護法令、制度及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積極為職工創造良好的合乎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對職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對所有勞動保護設施應經常維護、保養,使之處于完好良好狀態,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2)領導并支持車間、班組安全員的工作,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協助他們解決工作中的困難,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3)編制年度、季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新建、擴建、改建、革新、挖潛、改造、大修等工程項目,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否則不能投產運行。
(4)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過程中,要同時把安全技術、工業衛生工作,貫串到各個具體環節中去。對安全生產有貢獻者或造成事故責任者,提出獎勵或處理意見。
(5)組織有關人員制訂或修訂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認真貫徹執行。
(6)充分發動群眾開展安全大檢查,積極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發生。
(7)加強生產設備的管理,特別是安全裝置和消防設施,要經常保持完好狀態。
(8)按時組織編寫與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不斷改善勞動條件。經常深入調查研究,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認真總結安全生產經驗,及時組織交流推廣。
(9)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防護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的發放標準,加強防護器材的管理,并教育職工妥善保管合理使用。
(10)負責申請一級用火,審批二級用火,并組織好用火時必須具備的安全措施。
(11)組織職工學習討論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安全制度,并教育工人自覺遵守。對特殊工種必須經過考試合格,方能安排單獨操作。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人員(包括學工勞動、干部參加勞動等),在未工作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對違反者應及時批評,勸阻與制止,屢教不改或冒險蠻干者,應停止其工作,不得默許,鼓勵或迫使工人違章作業,違者應追究責任。
(12)對本部門發生的傷亡事故、職業病和職業中毒情況,每月進行一次綜合分析,掌握事故規律,制訂防范措施,并負責落實。發生重傷、死亡、多人事故及險肇事故,應保護現場,立即上報,不超過24小時,本著“三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輕傷事故應負責組織調查處理。
公司安全標識牌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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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制度
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獎罰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