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對項目安全生產工作負相關領導責任。確定工程合同中安全生產措施費,在業主支付工程款時,確保安全生產措施費同時得到支付。
2、在組織工程合同交底、簽訂分包合同時,明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范圍、比例(或數量)及支付方式。
3、保證安全生產措施費的及時支付,做到專款專用,優先保證現場安全防護和安全隱患整改的資金。
4、審核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清單,對該費用的統籌、統計工作負責。
參與項目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經濟損失分析、調查的有關工作。
5、負責執行與各分包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獎罰規定;建立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獎罰明細清單,協助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生產獎罰。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