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各種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對分管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認真按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指導施工,同時向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在執行中如需修改,必須經原編制審批單位批準,不違章指揮,堅決制止違章作業。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把安全生產貫穿到每個具體環節中,特別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的時候,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4、指導所屬班組搞好安全生產,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并檢查執行情況。
5、教育工人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在工作中檢查勞保防護用品的執行情況。
6、對架、網、塔吊、井架、吊欄架等的搭設應負責組織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7、對所管項目工種范圍內的環境和安全防護設施(機、電、架、網、四口、五臨邊等)是否完好、齊全、有效、符合要求等負直接責任。
8、凡發生工傷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并按程序上報項目負責人或有關部門。
9、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