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制定項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中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審、批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負責制定安全技術交底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負責制定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負責制定工種或工序操作規程;
(五)負責制定新進場項目“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組織對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使用過程中相關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與編制工作,并監督其執行;
(七)負責監督、檢查司屬單位、司屬工程項目部對上述各項制度的落實并組織對上述內容進行定期安全專項檢查;
(八)參予重大安全設備、設施的技術鑒定,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積極推廣使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
(九)參予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從技術上提出防范措施,并監督落實。
(十)其他與其職能相關的安全生產職責。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