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包單位安全管理職責。
①總包單位對整個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問題負領導和管理責任。
②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施工方案中是否具備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設施是否到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發包工程。
③負責向分包工程單位做詳細的技術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認真監
督檢查。
④在承包合同中要明確總包、分包單位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發現分包單位
有違反安全規定冒險蠻干或安全設施偷工減料等現象,總包單位有權勒令其停產。
⑤對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負管理責任,并參與處理分包單位的傷亡事故。
(2)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
①承擔合同規定的安全生產責任,負責搞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②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執行總包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③定期向總包單位匯報合同規定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時報告傷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規定處理傷亡事故。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