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時”制度是指凡是我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 程),技術改建項目(工程)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安全生產設施必須符合國家 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 生產設施主要是指安全技術方面的設施、職業衛生方面的設施、生產輔助性 設施“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 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 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是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 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本辦法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是指生產經 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用于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 筑物和其他技術措施的總稱.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初步設計要經過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 門、衛生部門和工會的審査,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工程項目完成后,必須經過 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行政部門、衛生部門和工會的竣工檢驗;建設工程項目 投產后,不得將安全設施閑置不用,生產設施必須和安全設施同時使用。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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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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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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