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采購物資的安全標準達標負責,保證安全生產材料、物資的供應;對項目部機械設備、電氣設施的規范配置和使用安全負責;對本部門的安全工作負責。
2、安裝、改裝、修理、拆裝機電設備,必須符合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對無安全防護裝置的機電設備,要提出安全裝置設計,并督促實施;監督施工協作隊伍設備使用管理,嚴格設備準入制度。
3、按技術要求和物資供應計劃供應的設備和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執行驗收制度。
4、負責物資倉庫和危險品運輸的安全,建立健全倉庫管理制度。
5、參加項目部組織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物資存放、機電設備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
6、負責項目工程機械設備和電氣設施的安全運行,建立“一機一檔案”的管理資料,實行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7、實施機電設備、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細則和管理、使用、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報廢等制度。使其經常保持良好技術狀態,并督促檢查,不準帶病和超負荷運行,不準使用報廢機械;監督檢查分包隊伍設備使用管理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8、嚴格遵守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關于機械租用的規定,對租用的設備安全達標負責,并簽訂《機械租用安全合同》,明確各自安全責任。不得租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機電設備,不得批準使用報廢的機械和車輛。對租用的機械、設備,必須提出符合施工安全的技術條件和安全標準,并及時會同工程部和安全部對進場機械設備進行檢查驗收。
9、深入現場檢查,掌握機電設備的安全動態,堅決制止無證上崗操作,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對違反安全的操作,有權責令停止;遇有險情危及人身安全時,有權暫停生產或指揮作業人員撤離險區,并立即報告主管領導。
10、安裝、改裝、修理、拆卸機電設備,必須符合安全生產規范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對無安全防護裝置的機電設備,要提出安全防護裝置配置的要求,并督促實施。
11、參加項目部組織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機電設備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
12、以身作則遵守安全生產的制度和規定,自己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他人對自己的違章指揮。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