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技術標準、規范。
2、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合理布署、合理安排工作時間,避免作業人員疲勞作業。
3、每次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時,要做到“五同時”。在施工現場部署、檢查施工生產時,應及時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要及時糾正或制止。
4、對船舶、場內車輛調遣運載時,應按照其性能、技術標準、安全規范安排調度,不得超載、超負荷、超核定范圍使用。
5、在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按審批通過后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6、負責組織對作業班組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負責組織對作業人員的詳細流動(進場、退場)情況及個人基本資料統計建檔。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