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技術負責人對項目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含環境保護)全面負責。
2、主持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和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對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負責組織編制針對性較強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報批后組織實施。
4、編制項目部所有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書,并會同項目部有關人員對施工隊長、班組長及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5、負責制定生產崗位有毒有害等物質的治理方案,使之達到國家標準;組織編制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6、定期組織對工程項目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的跟蹤檢查(含施工組織設計)。
7、參加對各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8、參加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具體分析原因,落實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