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監理工作負責。
2、施工安全的監理工程師和施工安全監理員,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實施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監理工作。
3、確定項目監理機構施工安全監理人員的分工和相應工作職責,督促檢查施工安全監理職責的履行。
4、組織分析識別和評價工程項目的危險源,策劃項目施工安全監理方案,組織編制項目施工安全監理規劃。
5、審查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企業資質。
6、審定施工承包單位提交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簽署意見。
7、審批施工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8、主持施工安全監理會議。
9、協調工程現場重大施工安全事項,參與調查重大安全事故。
10、審核簽發施工安全監理通知單﹑暫停施工令和各類施工安全監理核驗表,組織編制并簽發上報施工安全監理月報﹑專題報告。
11、組織施工安全監理人員學習有關施工安全監理政策文件和技術業務。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