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部按照承擔工程施工范圍存在的危險源,制定符合施工實際的應急預案。危險源包括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觸電、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壓力容器爆炸、洪災、地質災害等。
2.項目部必須成立應急指揮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安全總監、項目副經理、總工程師、黨工委書記任副組長。組長、副組長負責應急小組的統一協調、指揮工作。各職能部門為組員。
3.項目部應確保制定的應急預案正常運轉,確保需要時能正常啟動。應做好應急預案的演練,并做好演練記錄,形成指揮靈、易操作、上下貫通,實用有效的應急指揮體系。并在平時密切注意危險源、氣象變化,做好預警工作。
4.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等事故之后,項目部應急指揮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設備器材等物資進行救援工作,遏制事態擴大,并同時上報集團公司和工程公司受災、事故情況,并保持信息、聯絡暢通。
5.事故結束、危險接觸或得到控制后,經項目部應急指揮小組確認批準,現場處理工作結束。應急指揮小組應當做好總結,吸取教訓,修改既有應急預案,同時調查人員、財產損失情況,并上報工程公司。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