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指揮長的領導下和安質部指導下對所承擔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負責;建立健全本分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應急救援體系,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二、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指示,參與制訂并實施安全措施,正確指導各架子隊按照技術交底、施工規則、操作規程、安全規則、措施和各級安全制度等進行施工生產,不得違章指揮。
三、根據工作任務,正確指導各工區做好施工、勞動力安排、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或隱患要制定措施、責任到人、限時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報告局指揮部。
四、督促架子隊隨時檢查作業環境安全情況和生產機具、設備、道路、安全防護設施等完好情況,保證工人在安全狀態下操作。遇有緊急險情或作業人員處于危險狀態時,應立即予以制止和組織撤離,并向上級單位報告。
五、布置施工生產工作時,必須布置安全工作,督促檢查各架子隊、工班逐級技術交底執行情況和工前、工中安全檢查和交接班工作。
六、組織各架子隊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工人進行崗位操作教育和實際指導,及時糾正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隨時制止違章作業,教育工人正確使用機具、安全設備和防護用品。
七、組織各架子隊正確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隨時檢查其領發、運送、使用、儲存和退庫情況。
八、發生事故,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最大可能減少傷亡和財產損失,積極配合事故調查。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