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進出口應設置門衛值班室,配備門衛人員。并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配備治安人員,建立現場治安保衛責任制和治安巡邏組織體系,做到目標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到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重點要害部位防范設施到位。
2、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工作卡,實行憑工作卡出入制度。上級機關、有關部門人員以及外來人員必須到門衛登記,并戴安全帽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小孩及閑雜人員進入現場。
3、門衛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進出施工現場的物資材料和車輛,并查看由項目經理簽字的批條,經登記后方可放行。
4、門衛人員應禮貌待人,主動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綜合治理檢查。并搞好大門內外的衛生,及時處理門外設攤及圍觀人群。
5、治安人員和夜間值班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嚴肅制度,不得打瞌睡、喝酒、打牌,要勤巡邏和檢查現場治安情況,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現場負責人報告。
6、治安人員應加強對外包隊伍和外來農民工的管理,建立檔卡,簽訂治安、防火協議書,做到基本情況明了。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現場暫住人員有關手續。非現場作業人員不得留宿,特殊情況如探親家屬留宿須經治安負責人批準同意。
7、治安人員應經常或定期對職工進行治安和遵紀守法教育,預防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賭博、盜竊、銷臟、窩藏等違法活動發生。
8、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及治安、消防事故,應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并保護好現場,提供線索、協助查破。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