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地監理工程師對工程所管轄范圍的安全監理負總責。工程項目的監理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確定安全監理的范圍及重點,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責,并對各自承擔的安全監理工作負責。
(1)駐地監理工程師是駐地辦安全監理第一責任人,全面領導駐地辦的安全監理工作;
(2)落實安全監理責任制,建立駐地辦安全組織機構,明確各崗位人員的安全職責,并將其作為年度業績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3)組織監理人員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安全施工規范和上級的有關規定;及時傳達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文件精神;及時閱批安全生產的文件、通報,提出具體貫徹意見,并組織落實;
(4)認真貫徹“五同時”,即在監理工作中,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監理工作;
(5)負責督促、檢查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施工保證體系;
(6)主持召開安全施工協調會,檢查、總結各單位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7)負責組織對承包人重大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方案的審核工作;
(8)在監理過程中,要求承包人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進行施工;
(9)簽發“暫時停工令”及“復工令”;當承包人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工程師負責立即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10)參加重大安全事故調查,提出防范措施,并協助發包人審查承包人提出的事故報告;
(11)專業監理工程師協助駐地監理工程師工作或受委托履行監理工程師的安全監理職責。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