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對所負責的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不違章指揮,制止違章冒險作業.
二、 對所管的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措施(機、電、架、“四口”等)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負有責任.
三、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程制度和上組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在執行中如需修改必須經原編制、審批單位批準.
四、 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活動中必須同時把安全學習工作貫穿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要做好有針對性的書面技術交底,遇到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五、 領導所屬班級搞好安全活動日,組織班級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六、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七、
八、 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九、 負責腳手架、吊籃、井字架、門式架、電器設備、機械設備的驗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工人使用.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