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定主要領導干部負責治安保衛工作,建立治安保衛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的開展;
1、工程實行總承包負責的保衛工作責任制,各分包單位應接受總包單位的統一領導和監督檢查;
2、根據具體情況建立保衛組織,配備保衛人員;
3、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保衛措施方案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4、建立門衛和巡邏護場制度,護場人員應佩戴執勤標志,施工現場人員憑上崗證出入;
5、加強對分包隊伍的管理,掌握人員底數,與施工班組及分包隊伍簽訂治安協議;非施工人員不得住在現場,特殊情況應經保衛工作負責人批準;
6、更衣室、財會室及職工宿舍等易發案部位應指定專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盜竊案件;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7、制定保衛措施,確保變電室、泵房、大型機械設備及工程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的安全;
8、料場、庫房的設置應符合治安要求,并配備必要的防范措施;貴重、劇毒、放射性的物品應設專庫專管;建立存放、保管、領用、回收制度,做到帳物相符;職工攜帶物品出現場,要有批準的出門證;
9、做好成品保衛工作,制訂具體措施,嚴防被盜、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10、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和災害事故,要立即報告并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查破。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