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部材料設備處負責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品采購的監督、檢查、指導,嚴禁施工現場使用無準用證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氣產品。
2)、負責制定項目部材料設備的采購、搬運、貯存、發放等管理制度,對采購、搬運、貯存、發放過程中,每一個環節制定相應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以確保材料搬運、貯存、發放過程中的安全。
3)、凡購置的各種機電設備、腳手架、新型建筑裝飾、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護的料具及設備,對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應經常進行檢查,并按規定監督各種機械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對施工現場機械設備使用安全負責。
4)、負責制定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組織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培訓和考核,對考試合格者簽發合格證,嚴格執專人專機制。消除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參加因機械設備造成的工傷事故及重大已未遂事故的調查,認真分析設備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