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總負責。
2.在組織編制及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負責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負責提出改善企業勞動條件的項目和措施。
4.組織業務部門編制及審查企業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
5.編制、審查企業的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及時解決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審定對職工的安全技術教育計劃和教材。
7.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技術改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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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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