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安全監理人員主要承擔以下責任:
(1)宣傳、貫徹國家及地方以及上級單位關于安全獎勵工作的方針、政策、文件和要求。
(2)制定項目監理部的年度安全監理工作計劃。
(3)根據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理作業指導書》實施項目的安全監理工作,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4)安全巡視過程中檢查安全防護臨時用電、機械安全、消防安全等標準化執行情況,配合對腳手架搭設與各項防護措施方案的審定。
(5)實施安全跟蹤管理,組織定期安全巡視對各類安全隱患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并檢查落實情況,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人員。
(6)抽查施工單位安全防護用品的合格情況,要求提供產品合格證、產品檢測證明、政府頒發的相應證書。
(7)抽查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情況。
(8)遇有嚴重險情,有權停止作業并上報項目總監和總監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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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