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質量事故的界定:
凡因違反技術規程而出現的影響工程施工的行為均屬工程質量事故。
(2)事故分析的時間程序:
出現事故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認真分析。一般事故由各組隊自行分析,并將分析結果及處理意見報地測部門;較大事故由部門組織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事故分析一般按以下程序:直接責任者介紹事故經過及后果,其他同志按有關規程對事故的原因、性質、責任進行分析,并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拿出整改措施。
(3)事故分析的內容:
主要分析事故產生的過程及結果,事故的原因、性質、事故的責任者(包括主要責任、次要責任)、事故的教訓等,并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4)參加事故分析人員范圍:
一般事故由全組隊人員分析、主管部門領導參加,較大事故由部門組織全部門人員分析。
(5)處理辦法:根據出現的工程質量事故通過認真分析,在查清出現事故的原因及性質的前提下,按責任大小進行嚴肅處理。
① 對主要責任者視其后果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理,并進行脫產培訓。
② 根據層次管理的原則,根據每次出現工程質量事故的情況酌情追究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③ 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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