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宇結構如被更改或破壞,對該樓宇的安全有重大影響時,管理員應予以注意,并向上級報告。
?。ǘ┤缱羯米圆鸾▔Ρ凇⒃鲩_窗戶、或加建建筑物,如外墻鐵籠、檐壁、平臺或在天臺上加蓋小棚屋時,應予以制止并向上級報告。
?。ㄈ┨旎ò寤蛲鈮τ新┧?,應即通知單位主管及有關住戶修理。
?。ㄋ模┰谘策墪r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向上級報告并研究修理方案進行修理:
1.墻壁或天花板有明顯裂縫或水泥爆裂;
2.氣窗的玻璃爆裂;
3.樓梯邊的欄桿松拖;
4.防火門及消防設備損壞;
5.內外墻壁批蕩脫落。
?。ㄎ澹┳舭惭b的鐵閘掩出走廊、阻塞通道,應予以制止并報告上級。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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