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安全生產的前提下,保證質量指標,對提高產品質量有創新的給予獎勵。
2對一貫遵守安全條例法規、維護工藝紀律,按工藝規程操作,保證產品質量的應給予獎勵。
3對安全、質量工作一貫積極負責,無安全、質量事故的應給予獎勵。
4廠專業人員,檢查小組在檢查中發現質量問題,損失大的,且已構成質量事故者,應停止生產進行整頓,嚴懲責任人。
5在磚坯生產中,出現合格率在70%以下仍繼續生產的,嚴格追查質檢人員、大組長的責任,按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6制坯和燒窯大組,實行安全、質量、產量、成本與收入掛勾。
7不合格產品裝運出售,造成用戶不滿意退貨,均由當事人賠償全部損失。
8玩忽職守,違反安全制度,工藝紀律,操作規程及不服從質檢管理,出現安全、質量問題及安全、質量事故的按情節輕重處理。
9經常出現廢次品,質量達不到標準的按情節輕重處理。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