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規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依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主要目的是督促生產經營部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各項規定,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落實主體責任,糾正違法行為,排除事故隱患,實現安全生產。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四、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在每次監督檢查時,地點、內容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
五、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業或者停業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或使用。責令暫時停業或停止使用和恢復生產經營或使用,監督檢查人員應事先向分管領導匯報,經同意后實施。
六、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列入公司年度考核內容。
七、本管理制度與國家相關法規如有不一致之處,以國家相關法規為準,并及時進行修訂。
八、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