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
是積極貫徹執行《條例》、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工程監理單位安全責任如下:
①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②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③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
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
責任。
2、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性質
是通過監理單位的工作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使之有效運行,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并督促施工
單位消除安全隱患。
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目的
①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并有效運轉,從而避免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②認真落實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升產監理責任,確保不因工程監理單位未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不得替代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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