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工程建設優質、高效、確保建設資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以及投資效益,建設單位項目管理人員的廉潔自律工作必須做到:
1. 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廉政規定。
2. 嚴格執行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3. 工程業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的利益,不違反工程建設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
4. 嚴格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各項廉政制度,積極開展廉政教育,公布舉報電話,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5. 本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索要、不接受參與投標、施工、監理單位的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和任何形式的好處費、感謝費、回扣,不在參與投標、施工、監理單位報銷應由本單位或個人支付的費用。
6. 本單位工作人員不參與投標、施工、監理單位安排的高檔消費宴請和娛樂活動,不接受參與投標、施工、監理單位提供的通訊、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
7. 本單位工作人員不要求、不接受參與投標、施工、監理單位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游等提供的方便。
8. 本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從事與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
9. 本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以任何理由向參與投標、施工、監理單位推薦分包單位,不要求購買合同規定外的材料和設備。
10. 本單位工作人員不營私舞弊,不利用職權從事各種有償中介活動和安排個人施工隊伍。
11. 其他需要遵守的廉政事項。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