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安全法規、條例、標準、規定。
2、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經常深入現場,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去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4、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
5、參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人的安全技術訓練、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調查和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到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報告領導處理。
9、對違反安全規定和有關去安全技術法規的行為,給予教育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告。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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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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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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