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定期組織對各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車輛的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程、標準的不準使用,應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條 搞好鍋爐登記、建檔和軟化水的工作。隨時提供鍋爐和受壓容器的技術資料,并組織司爐工培訓工作。
第三條 組織設備大、中、小修時要簽訂安全協議,落實安全措施,根據現場情況設置安全通道和臨時圍欄。
第四條 負責組織對各種機手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對考試合格者簽發合格證,嚴格執行專人專機制。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