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范。
2、 監督施工單位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認真執行實施。
3、 參與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4、 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或隱患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
5、 發現違章指揮、冒險作業或事故隱患的,應立即制止,并向領導報告;發現危及員工生命的情況時,應要求組織員工撤離危險場所。
6、 對施工單位使用的施工超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時,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7、 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監督檢查事故處理措施的執行和落實。
8、 對巡視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除及時處理、穩定危情外,并立即匯報有關機構和領導,取得上下一致的認識。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