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副隊長是本隊安全生產的直接管理者和兼職安全員。
2.2副隊長負責鉆井隊的設備、工藝、技術、人身、井下的安全管理。
2.3負責現場健康、安全、環境管理措施的具體實施,當發現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決定停止作業。
2.4宣傳貫徹國家、地方和企業有關QHSE政策、法規和規定,教育和引導全體職工遵守QHSE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當隊長不在時,負責隊長崗位的工作。
2.5負責所在鉆井隊全體職工及協作配合工作人員的健康與安全管理;使
鉆井隊及其作業對環境的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2.6負責組織制定施工期的QHSE目標,編制實施規劃和措施,提交QHSE管理小組審查實施。
2.7 確保應急處置程序的正常運行。
2.8 當發生事故時,協助調查事故原因及事故潛在的可能性,制訂防止再次發生事故的預防措施。
2.9按規定時問組織檢查和維護、維修,負責不符合項的整改。
2.10值班干部的其他職責。
2. 11負責按照施工程序及有關要求施工,保證上崗人員的勞保護具穿戴齊全,按照隊長的指令指揮和檢查作業隊伍實施QHSE管理,有責任檢查和改進作業隊伍管理水平,主持參加班前、班后會。遇到起下鉆作業、井下復雜情況、甩鉆具作業、井控作業、搬家安裝作業等必須在現場。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