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依據
根據《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1 不良地質條件下有潛在危險性的土方、石方開挖;
2 滑坡和高邊坡處理;
3 樁基礎、擋墻基礎、深水基礎及圍堰工程;
4 橋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構件施工等;
5 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質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6 水上工程中的打樁船作業、施工船作業、外海孤島作業、邊通航邊施工作業等;
7 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澆注、爆破工程等;
8 爆破工程;
9 大型臨時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橋的架設與拆除;橋梁、碼頭的加固與拆除;
10 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二、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內容:
1 施工單位是否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2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立情況。是否按規定組建了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規定配置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專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已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情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目標考核獎懲制度、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環境衛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4 參建各方、總包和分包的安全責任是否明確,是否按規定簽訂了安全生產協議書;
5 是否按規定編制了施工組織設計,各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有計劃;
6 現場文明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費是否有使用計劃;
7 擬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設施計劃情況;
8 施工現場圍檔、大門、道路、臨時設施等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9 是否針對性地制定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