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主席令第7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令第393號《建筑工程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令第81號《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及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并落實我司安全監理責任制,特制定本工程施工安全監理制度和明確監理人員職責。
一、 施工安全監理的方針、目標和任務
<一> 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二> 目標:
1、無重大傷亡事故,無重大機械、火災、中毒事故、。
2、輕傷事故頻率在月1‰以下。
3、創建“雙優工地”。
<三> 任務:
1、督促建設主體各方嚴格履行《建筑工程生產管理條例》、法規、強制性標準規定的法定義務。
2、審查機械設備、安全設施、臨時用電及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3、審批因趕工期加班加點采取的特殊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方案。
4、對按合同和主管部門規定的安全費用的使用進行監督。
5、參加事故的處理:審核施工單位對事故的整改方案,并督促實施。
二、 職責
<一> 總監(鄭志軍)
1、 對監理的工程項目負全面安全監理責任。
2、 督促建設單位履行《條例》及法規規定的安全責任。
3、 審查勘察、設計、工程機械供貨、出租單位執行《條例》規定責任。
4、 組建以總包項目經理為主的項目安全管理委員會,業主代表、總監、各分包單位項目經理為副主任和成員,制定工作程序和規則。
5、 審查承包商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體系。
6、組織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督促整改、驗收。
7、審查承包商三級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實。
8、審查承包商、分包商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9、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10、 審查項目經理、安全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
11、 監督工程造價中的安全技術措施費資金投入,確保專款專用。
<二> 兼職安全監理工程師
1、 在總監理工程師指導下主持項目部日常安全監理工作。
2、 協助建設單位對投標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確認。
3、 審查承包單位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4、 編制項目安全監理細則。
5、 組織定期項目安全檢查,整改記錄,對安全隱患進行監督整改、驗收。
6、 參加和協調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安全工作進行旁站巡視,平行檢查監理,作好記錄。
7、 監督承包單位按規定搭設安全設施,起重機械和施工電梯等,正確操作使用。
8、 檢查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狀況和簽署安全評價。
9、 參與安全事故分析和處理,督促安全技術防范措施實施和驗收。
10、 檢查承包單位三寶、四口、臨邊防護、安全用電等,按約定的規則進行處罰和獎勵。
11、 督促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及時整理現場安全管理資料。
12、 監督和確認安全措施費使用。
13、 檢查確認安全防護服裝用品、設備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
<三> 電氣監理工程師
1、 審核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監督實施。
2、 編制項目臨時用電監理細則。
3、 參加每月、周的安全檢查,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用電檢查。
4、 采用旁站、巡視、平行檢查等形式對現場的高低壓配電、線路、開關柜(箱)、防雷接地、漏電保護進行監理,并作記錄,安全隱患責令承包單位整改驗收。
5、 對安全用電、施工機械進行驗收。
6、 每天對現場用電設備、供電線路、配電箱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7、 每天檢查現場漏電保護開關有無保護失靈,電氣設備保護接地是否完好,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8、 檢查電氣設備安全維修人員是否持證上崗的專職電工,是否有違章作業。
9、 檢查施工現場電氣產品是否合格,敦促施工單位收集整理材料質保證書,并上報。
10、 檢查保護接地電阻是否符合要求。
11、 整改保存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檢查技術檔案。
12、 參加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
<四> 專業監理工程師
1、 審查本專業及分管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技術方案。
2、 編制本專業或分管工程的安全監理細則。
3、 采用旁站、巡視、平行檢查對本專業或分管工程進行安全監理,作好 記 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 檢查特殊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對違章操作人員提出處罰意見。
5、 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惡化,并報告總監理工程師。
6、 參加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
<五> 監理員
1、 協助監理工程師做好現場的安全監理工作,完成監理工程師交代的工作,完成監理工程師不在時的檢查、敦促、制止的責任,對突發事件及時報告。
2、 對重大的施工過程進行旁站,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監理工程師或總監,做好旁站記錄。
3、 對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現場監控,做好過程記錄。
4、 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資料,要求施工單位落實相關制度和措施,檢查相關紀錄,如電工巡視檢查紀錄、接地電阻遙測紀錄、塔吊施工電梯等機械的維修保養紀錄
三、 安全監理制度
<一> 安全旁站監理制度
1、 監理人員必須熟悉安全規范和操作規程及已通過審批的施工方案。
2、 監理人員有權查問安全交底記錄和人員,了解落實情況。
3、 監理人員必須人到現場,跟蹤檢查,隨時制止安全隱患。
4、 旁站時要檢查好施工準備情況,方案執行情況,材料質量和人員資格,同時要檢查天氣是否適合施工。發現問題及時制止,要求施工單位予以改正。
5、 做好旁站紀錄,向接班人員詳細說明情況和注意事項,及時向主管監理工程師匯報工作情況。
6、 加強重要部位、重點環節施工的旁站工作。
1) 腳手架工程的安裝和拆除。
2) 模板工程,高支模承重架。
3) 鋼結構工程,吊裝作業、人員資格、高空作業安全措施。
4) 塔吊安裝、拆除和頂升,檢查人員資格,抽查運行記錄,嚴格操作規程。
5) 施工電梯安裝和拆除,檢查人員資格,抽查運行記錄,嚴格操作規程。
<二> 日常巡視和平行檢查制度
1、 各專業監理人員每天到現場檢查工作時,必須巡視安全施工情況,方案執行情況,隱患存在與否,若存在及時制止并整改。
2、 檢查有無擅自拆除模板、腳手架、臨邊洞口井道防護設施,發現違規和損壞,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改正和恢復。
3、 對安全帶、安全網、安全帽、腳手架料、架板、防雷接地、電氣材料設備等應作目測、量測檢查,對有疑問的材料要進行復檢,按要求對安全網進行復檢,復合其安全性能檢測,各項材料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 涉及安全的材料和設備,必須具備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5、 做好安全檢查的紀錄。
<三> 現場文明施工控制制度
1、 加強安全文明施工總平面的管理,將安全責任逐級分解。
2、 做好封閉式管理,不擾民,不破壞環境和城市道路,不危害城市管理。加強安全防范,落實安全保衛和門衛制度,嚴禁未成年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 敦促施工單位做到工完場清,文明施工。
4、 職工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宿舍清潔整齊。
<四> 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1、 總監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文明施工綜合檢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檢查評,時間月末周五。
2、 專業監理工程師每周一次施工安全檢查,周五進行,做好記錄并向總監報告檢查情況。
<五> 現場安全控制制度
1、 每周一次工程例會,評議一周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強調應其注意事項,并督促施工單位改進。
2、 總監和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認真審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以及各專項方案。
3、 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要求將責任制分解。
4、 加強安全教育,敦促施工單位落實三級安全教育,上崗前培訓、考核。
5、 加強安全檢查,堅持周檢和月檢制度和旁站制度,做好安全巡視檢查。
6、 加強安全技術管理,。
<六> 緊急情況處理制度
1、 健全橫向縱向安全網絡。
2、 建立項目安全緊急事故處理設施。
3、 建立項目安全緊急事故處理機構,由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牽頭,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參加,并邀請設計單位等相關單位的經驗豐富、組織能力強、業務熟、應變能力強的專業工程師參加,將損失降低到最小范圍。
4、 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5、 搶救傷者,采取措施,避免安全事件擴大,減少損失,防止事態擴大。
<七> 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1、 傷亡事故發生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及時報告業主、市安監站、上級主管部門,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
2、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3、 配合相關單位進行事故調查和事故處理。
四、 獎罰
1、 監理人員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2、 對專業監理工程師每季度考核一次,對責任心強、業務熟悉、安全監理落實到位、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提請公司予以表彰。
3、 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安全工作上毫無作為,現場混亂,監督不利,取消當月獎金,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計不良記錄在案,并報請公司處理。
4、 總監在安全工作上管理不力,被市安監站通報批評,提請公司扣除季度獎。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