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議組織
工程開工前,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召集項目監理機構的總監理工程師、安全專業監理工程師、安全專業監理員與施工承包單位的項目經理、項目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等管理人員參加,召開第一次安全工作會議、安全監理交底會議應與工程項目第一次工地會議合并進行。
2、會議主要內容
①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及安全管理<監理>人員及其分工。
②研究確定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目標,共同分析識別和評價本項目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研究確定安全監理的、主要措施。
③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有關安全管理提出意見要求。包括:編制和提交符合項目實際的施工重大危險源清單及專項施工方案:配合安全監理工作,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安全獎懲制度,施工安全資料管理制度以及貫徹執行這些制度的保證措施。
④共同組建工地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其任務職責和工作制度。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