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建專責工程師在工程部主任、副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土建專業的工程技術管理工作,對本專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管理責任。
2 貫徹執行國家、行業以及集團公司、省公司和公司關于工程建設土建專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制度及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
3 參加土建工程有關方案編制和審核,制定和完善保證工程土建專業安全生產的技術管理制度,并監督落實。
4 審查各類施工項目的技術、組織措施,并跟蹤檢查計劃和保證措施的執行情況。
5 貫徹落實《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的有關內容,編制土建專業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結合工程建設,落實各項反事故措施,監督、檢查施工現場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的實施情況。
6 根據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改善工程現場勞動環境和工業衛生條件,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對影響職工健康的安全隱患,應進行徹底整改,達到標本兼治;監督、檢查、指導開展安全設施標準化,定期進行安全設備的檢查與維護,實現本質安全。
7 參加月度安全分析會,總結分析土建專業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土建專業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8 按時參加調度會,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通報工程土建專業的安全技術管理信息。
9 審查有關土建專業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負責突發事件救援、搶險和工程恢復的技術指導工作。
10 負責工程建設土建專業安全生產“問題庫”的動態管理,組織進行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定期檢查整改計劃完成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11 嚴格按照上級有關發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規定,履行資格審批手續,嚴禁以包代管,做好對工程建設土建專業發包工程的全過程技術管理。
12 每天深入工程現場、班組,檢查工程建設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掌握工程建設情況,總結管理經驗。
13 嚴格執行安全到位標準,對涉及土建專業的大型、復雜施工進行必要的現場技術指導。
14 參加與土建專業有關的異常、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發生事故的技術原因,并根據事故發生、擴大的原因,制定防止同類事故發生、擴大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將應長期執行的措施及時補充到有關規程和制度中。
15 參加“安全生產月”等宣傳教育活動,推動本專業安全文化建設,教育職工樹立正確的安全生產觀,提高職工的安全文化素質,實現職工行為安全,達到人、機、環的和諧發展。
16 簽定四級有效控制責任狀,學習、落實本崗位控制差錯的各項措施,
17 接受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學習掌握與電氣專業工程建設有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管理能力。
18 及時制止任何違章違紀行為和拒絕執行上級的違章指揮,并有責任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