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制訂、審批、檢查落實方法,確保所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完善和執行
2、 范圍
全體員工、所有崗位
3、 職責
3.1主要負責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每年一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
3.2評審管理職能部門為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和工會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工作,編制評審報告
3.3安全科根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匯總清單后,負責文件的發放。
3.4各班組、班組對本我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進行宣貫,傳達給相關方。
4、 程序
4.1制訂程序
4.1.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訂程序:
由各管理班組等編寫,由主要負責人審批,由安全科保管。
4.1.2安全操作規程的制訂程序:
由各管理班組編寫,由主要負責人審批,由安全科保管。
4.2內容
4.2.1安全操作規程內容應包括:
a.正常開、停車操作程序;
b.各種操作參數、指標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項和異常處理方法;
d.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e.接觸物品(油漆、天拿水、汽油等)的危險性;
f.個體安全防護措施;
4.2.1企業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投用前,組織編制新的操作規程。
4.2評審
4.2.1由主要負責人組織至少3年一次,或需要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由評審管理職能部門提供評審會議所需的文件和資料。
4.2.2主要負責人負責我廠級不符合項的檢查、糾正措施和驗證;并由評審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執行過程。
4.2.3主要負責人制定我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由評審管理職能部門負責我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版本更新、修訂計劃的實施。
4.2修訂
4.2.1在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進行評審、修訂:
(1)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2)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8)其他相關事項
4.2.2文件修訂形式
(1)根據文件修改通知單(內容),持有文件者進行手改,并填寫修改記錄
(2)根據發放的文件修改頁,持有文件者進行換頁,并填寫修改記錄
(3)根據新發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憑原文件進行更換。
(4)對于改版、發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廢止。
4.5宣傳培訓
4.5.1安全科及時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培訓學習修訂后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