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公司機動、設備系統和工程、基建的安全工作負責。
2、組織制定機械完整性程序、計劃、修訂和審批機動、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備安全技術規程,并組織實施。
3、堅持“五同時”原則,監督檢查機動、設備主管部門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4、在組織新建、改建、擴建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其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和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5、負責監督落實承包商管理六個步驟,檢查檢修、施工的安全管理和對外施工隊伍資質認證及外來施工、檢修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6、組織機動、設備安全大檢查,落實設備隱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7、負責組織機動、設備職能部門進行上報公司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向上級安全和機動、設備主管部門報告。發生上報公司重大設備事故或與設備有關事故時,到公司匯報。
8、定期召開機動、設備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機動、設備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9、組織機動、設備系統參加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10、參與HSE年度審核、審閱審核報告,監督跟蹤整改措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